【一文看懂】出國快看!現金逾「這數字」未申報恐沒收 7大禁令曝光

生活中心/陳慈鈴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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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類物品超額須申報
  • 3類物品禁止入境
  • 不確定攜帶物品是否要申報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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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節假期出國,出入境務必留意相關規定。(示意圖/機場公司提供)

    農曆春節假期來臨,很多人都安排出國,海關按例安排輪值人力,服務出入境旅客及辦理通關業務。財政部關務署特別呼籲國人,出入境務必留意攜帶的物品,並依法申報,如果漏掉沒有申報或攜帶禁止輸入物品,將被沒收及重罰,提醒切勿因小失大。

    出入境7大禁令一覽。(圖/財政部關務署)

    4類物品超額須申報

    酒類:攜帶超額菸酒(年滿18歲旅客得攜帶自用免稅酒1.5公升〔不限瓶數〕

    菸品:年滿20歲旅客得攜帶自用免稅捲菸200支或雪茄25支或菸絲1磅,或符合衛生福利部核定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之指定菸品200支

    洗錢防制物品:新臺幣超過10萬元、人民幣超過2萬元、外幣現鈔或無記名有價證券總值超過1萬美元、黃金價值超過2萬美元,或攜帶總價值超過等值新臺幣50萬元且超越自用目的之鑽石、寶石及白金,均應填報中華民國海關申報單,並主動向海關申報。

    其他:不隨身物品、須繳驗許可文件物品、不符合免稅或須申報或不得免驗通關之物品

    3類物品禁止入境

    含豬肉製品、新鮮水果、電子菸及未經許可之加熱菸。一旦被海關查獲,將移由相關主管機關裁處沒入及罰鍰。違法攜帶豬肉製品入境,首次裁罰20萬元,再次違規開罰100萬元;外籍旅客部分,若不能當場繳清罰款,將被拒絕入境直接遣返。

    不確定攜帶物品是否要申報怎麼辦?

    財政部關務署呼籲,旅客如對所攜帶行李物品是否屬不得輸入或必須申報存有疑問,可先洽詢海關,或於出境時向海關出境服務檯、入境時至紅線檯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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