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子佼免坐牢全民炸鍋 律師一句「有錢就能不用關」直接戳爆台灣司法
記者林宜君/台北報導
藝人黃子佼涉及持有未成年性影像案,最高法院日前駁回上訴,全案正式定讞。由於他在二審期間與37名被害人達成和解、完成賠償,最終獲判緩刑免入獄,也讓外界再度掀起「有錢就能不用關」的怒火。不少網友直言,這場判決再度讓社會看見「金錢的力量」、「錢真萬能」,黃子佼因加入偷拍論壇「創意私房」,購買、下載並持有多部兒少性影像,一審遭判8月徒刑、併科罰金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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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上訴後,高等法院改依《個人資料保護法》成年人故意對少年非法蒐集、處理個資罪,判處1年6月徒刑、緩刑4年,期間需接受保護管束、完成180小時義務勞務,並接受3場法治教育課程。合議庭指出,黃子佼為滿足私欲,長期持有大量兒少性影像與相關個資,對兒童及少年身心發展造成傷害。不過,由於他坦承犯行,且已與37名被害人全部達成和解並完成賠償,因此給予緩刑機會。
案件一路上訴至最高法院後,法官認定二審判決沒有違誤,7日正式駁回上訴,全案定讞,也代表黃子佼確定不用入獄服刑。消息曝光後,網路輿論瞬間炸鍋。律師王至德也以白話方式分析,直言黃子佼之所以能免關,關鍵就在於「有能力賠償」。他指出,司法實務上,只要被告認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通常就是取得緩刑的重要條件。王至德更直白表示:「拿到緩刑一點也不意外,這就是金錢的力量……。」他也坦言,若今天被告根本沒錢,許多被害人可能連和解金、賠償金都拿不到,更別說願意簽下和解。這番話曝光後,再度掀起網友對司法公平性的激烈討論。不少網友痛批:「有錢真的差很多」、「普通人早就進去關了」、「原來賠得起就能不用坐牢」,甚至有人狠酸:「台灣司法再次示範,鈔票才是真正的免死金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