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前空姐合夥爆投資糾紛 「抗議天王」柯賜海判7月定讞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舉牌抗議天王柯賜海與前空姐劉若玲合夥成立「聯立光電」公司,後來卻遭劉女指控,涉偽冒簽章擅自把她股權過戶給別人,涉犯偽造文書。柯賜海雖辯稱,轉讓股份之事都有經過劉女同意,一審不採信,依偽造文書罪,判刑8月,得易科罰金,二審重新認定犯罪金額及罪數,改判7月、得易科罰金21萬元,最高法院今(16)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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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賜海被控2010年向劉若鈴表示LED市場利潤豐厚,遠景看好,劉女因此同意把她名下的「品芳苑」改名為「聯立光電」,資本額從原本的25萬元虛增為5000萬元,而劉女付給柯240萬元,就可取得1/5公司股權,相當於1000萬元出資額。劉女指稱,後來因覺得虛增資本額畢竟違反《公司法》,擔心吃官司,2011年與柯協議欲拿回240萬元並退出聯立,但柯只給她60萬元,卻偽冒簽名蓋章,將她名下9/10股份轉讓給劉姓男子,柯另將剩餘1/10股份轉到自己名下,涉犯偽造文書等罪。

▲抗議天王柯賜海。(圖/資料照片)

柯賜海 最高法院 空姐 LED 股東 偽造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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