陰陽合同案調查結果出爐!一張圖秒懂范冰冰到底被罰多少錢

娛樂中心/綜合報導

大陸女星范冰冰被爆簽訂陰陽合約涉嫌逃漏稅,距今已消失超過3個月,各種傳言甚囂塵上,陸媒今(3)日公布范冰冰涉嫌逃漏稅案調查結果,證實范冰冰確實以拆分合同的方式偷逃個人所得稅,更查出其擔任法定代表的企業少繳稅款,一共將被追討近8.8億人民幣(約台幣39.2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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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冰冰的陰陽合同案結果出爐,將被追討近台幣40億元。

根據大陸法規規定,將對范冰冰及其擔任法定代表人的企業追繳稅款2.55億元(約台幣11.3億元),加收滯納金0.33億元(約台幣1.47億元);對范冰冰以拆分合同手段隱瞞真實收入偷逃稅款處4被罰款計2.4億元(約台幣10.7億元);對利用工作室帳戶隱匿個人報酬的真實性直偷逃稅款處3倍罰款計2.39億元(約台幣10.6億元);對其擔任法定代表人的企業少計收入偷逃稅款處1倍罰款計94.6萬元(約台幣420萬元);對其擔任法定代表人的兩戶企業未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和非法提供便力協助少繳稅款各處0.5倍罰款,分別計0.51億元(約台幣2.27)、0.65億元(約台幣2.89億元),以上合計共約8.8億元(約台幣39.3億元)。

▲范冰冰只要如期繳完納稅款依法就不予追究刑事責任。(圖/翻攝自微博)

只不過范冰冰因是首次被稅務機關按偷稅予以行政處罰,且未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若在下達追繳通知後在規定期限內繳納的,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若超過規定期限不繳納稅款和滯納金、不接受行政處罰的,稅務機關將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處理。對於范冰冰的調查結果,網友認為「值得台灣政府參考」、「一次把他吸乾」、「卧槽…范冰冰這麼有錢…」、「在台灣可能只罰4萬」。(編輯:黃慈雯)

范冰冰 罰款 逃稅 陰陽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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