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愛生恨!懷疑女直播主援交 大叔怒嗆:為錢做「忌女」

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新北市1名蕭姓男子,先前懷疑自己心儀的女直播主小敏(化名)出賣肉體,竟到對方IG留言辱罵,內容提及「為錢做忌女,忌女不直得尊重」等字句,小敏不甘平白受辱,憤而對蕭男提出告訴;台北地院審理時,雙方順利達成和解,小敏主動撤回告訴,法官判決公訴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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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警調查,小敏去年還就讀高中時,已在《浪LIVE》擔任直播主,擁有廣大粉絲群,蕭男亦是其中1員,不但時常關注她的直播,還認為她是1名高中生,理應專注在自己課業上面,不應在網路上抛頭露面;尤有甚者,蕭男竟懷疑小敏在援交,去年7月13日凌晨2時許,他前往小敏IG留言,內容提及「為錢做忌女,78臭誰要這種的,別把自己想太好,忌女不直得尊重」等字句,蕭男甚至恐嚇表示:「我知道妳在那間學校,你明我暗,這遊戲不錯對吧!」

小敏發現蕭男留言後,不甘對方用如此粗鄙的言語辱罵她,並害她名譽因此受損,遂對蕭男提起妨害名譽告訴,除此之外,蕭男又提到「你明我暗,這遊戲不錯對吧!」等字句,使她心生畏懼,再加告恐嚇危害安全罪;蕭男應訊時供稱,他的確有在小敏IG留言,目的全是出於一片好心,因為小敏直播時曾提及自己是1名高中生,他只是好心提醒對方不要做酒店妹,還開玩笑表示要將她的機車上大鎖,未料女方卻誤會他,還在直播時罵他,他一時氣憤才會寫那段話。

檢方認為,蕭男留言提及「你明我暗,這遊戲不錯對吧!」這句話,算是一時情緒性的用語,並無恐嚇之犯意,因此予以蕭男不起訴處分;但蕭男辱罵女方是「忌女」,此舉已貶損小敏人格,遂依加重誹謗罪起訴;台北地院審理時,蕭男與小敏達成和解,女方最後撤回告訴,法官因此判決公訴不受理。

▲蕭男在IG留言辱罵女直播主當「忌女」遭起訴。(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北市 妨害名譽 妓女 IG 女直播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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