瞎!女主動約網友「來我家喝」激戰2次 竟泣訴遭灌醉性侵

記者游承霖/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曾姓男子,去年11月間,受邀到女網友花花(化名)家中聊天,期間2人喝了酒後,自然而然發生2次性關係,豈料,花花事後竟怒控他性侵,新北地檢署檢察官調查時卻發現,花花事後不但仍能若無其事地與社區保全聊天、撒嬌,甚至還曾傳訊息問曾男「你確定沒害我懷孕嗎?」對性侵一事卻是隻字未提,違反常理,因此還曾男清白,認定他罪嫌不足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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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花指控,去年11月23日上午9時許,約曾男到家中聊天,他稱想喝飲料,卻買了一手啤酒來到家中,曾男趁她感到頭暈之際,性侵她得逞,事後她想趕走曾男,但對方卻賴著不走,她見狀便帶曾男外出買便當,讓他吃完能趕快回家,但他買完便當後,依舊賴著不走,甚至再度將她強壓在床上性侵得逞。

曾男則喊冤表示,當天花花下樓接他經過警衛室時,花花還曾向警衛拜託「不要跟我爸媽說」,2人喝完酒後,自然而然發生2次性關係,事後還躺在床上與花花聊天聊到下午才離開,否認有性侵犯行。

新北地檢署檢察官調查時發現,花花事發前2天曾傳訊給曾男「你喜歡喝酒嗎?」、「改天約出來喝啊」、「就見面時候陪我喝」、「你要來我家喝嗎?」等訊息,事發對於性侵一事卻隻字未提,僅傳訊詢問曾男「你確定沒害我懷孕嗎?」與常理不相符。

此外,調閱監視器後發現,花花當天經過警衛室時,與警衛互動自然,甚至還跺腳撒嬌,整個過程也並未向警衛求救,因此認定並無其他積極事證,能證明曾男涉嫌性侵,因此認定他罪嫌不足不起訴。

▲花花指控遭曾男性侵,事後卻傳訊詢問「你確定沒害我懷孕嗎?」(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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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 新北地檢署 性侵 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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