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賄21萬!包庇萬華2賭場 北市刑警今遭起訴

記者楊忠翰/新北報導

台北市萬華分局偵查隊小隊長黃臺明(現已調任至中正一分局),2017年間包庇轄區賭場業者,並收受賄款21萬元;黃員應訊時否認犯行,新北地檢署不予採信,仍依違背職務行為收受賄賂罪嫌將他起訴,並建請法院量處適當之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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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萬華分局漢中街派出所警員黃新翰(現已調任至石牌派出所),涉嫌洩漏臨檢勤務表給友人,檢方依洩密罪嫌將其起訴;無獨有偶,文山第一分局偵查佐黃紹魁(現已調任至金城分局),涉嫌幫友人查詢親人前科資料,還前往萬華區1間賭場玩13支,被依洩密及賭博等罪嫌起訴。

▲台北市萬華分局偵查隊小隊長黃臺明收賄21萬元遭起訴。(圖/翻攝畫面)

檢方調查,當時黃臺明是萬華分局偵查隊小隊長,負責查緝賭博、色情、毒品及幫派等工作,針對轄區內不法情事,負有調查、舉發及取締之責;2017年間,2間賭場業者為了避免遭警方取締,遂以每場3千元到1萬元等價碼,透過白手套向黃臺明行賄,總計約21萬元,藉以換取黃臺明的不作為。

黃臺明應訊時否認犯行,並辯稱是賭場業者以他的名義在外招搖撞騙,但其中1家賭場業者坦承行賄、居中牽線的白手套也認罪;檢方認為,黃臺明收賄並包庇賭場業者等行為,嚴重危害警紀與社會治安,減損公務機關執法威信,而且他知道白手套被收押後,隨即更換手機門號,並刪除手機內資料,還拒絕接受測謊,未見自省悔悟,遂依違背職務行為收受賄賂罪嫌起訴黃員,並建請法院量處適當之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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