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柯美儀/台北報導

▲南華大學證實碩士生論文參考文獻為生成式AI虛構內容。(圖/翻攝自南華大學官網)
中山大學社會學系教授葉高華透過台灣博碩士論文知識加值系統查詢,了解文獻引用狀況,意外發現2所大學的學生論文引用了他「從未撰寫過的文獻」,疑似使用AI生成虛構資料。其中一所為南華大學,經校方調查確認違反相關學術規範,已要求該名學生重新撰寫論文。
葉高華在臉書發文表示,「今天我又在南○大學○○○○與○○學系的一篇碩士論文中發現自己沒寫過的論文:〈文化表徵與教育實踐:原住民族課程如何避免文化浪漫化〉。」於是他又查看該篇論文其他的參考文獻,竟也是虛構的,「我就說,用AI生成文獻怎麼可能只是個案。」
南華大學回應,6月19日接獲國立中山大學社會系葉高華教授檢舉該校公共政策研究碩士班學生的論文涉嫌違反學術倫理一案經6月20日召開系務會議並與相關口試委員充分討論後,確認該生論文所列參考文獻多數為生成式人工智慧虛構內容,已明顯違反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原則》第三條第一項所定「造假:虛構不存在之申請資料、研究資料或研究成果」之規定,也違反本校《學生學術倫理處理要點》第四條第二項所列「舞弊:指有造假或變造之不當行為者。造假,指虛構不存在之資料,或論文由他人代寫。變造,指不實變更申請資料」之規範。
針對該生違反學術倫理之情事,南華大學指出,因目前尚未完成離校程序,仍具本校在學學生身分,爰依據《南華大學博、碩士學位論文抄襲或不符專業領域處理流程》及《南華大學博士班、碩士班學位考試辦法》規定,作成以下決議:
1.該生本次碩士學位論文口試成績以「不及格」論處,學位論文不予通過,應重新撰寫論文。其日後得再次提出學位考試申請,惟倘若復試仍未通過,將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退學。
2.依據本校《學生學術倫理處理要點》第十條第二項規定:「審查委員會應限期強制被檢舉人修習學術倫理相關課程,並將處理結果通知相關任課教師作為評量參據」,爰要求該生於下次申請學位考試前,須至「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線上平台重新修習學術倫理教育課程,並須通過課程總測驗且成績達及格標準。其修課結果須通報指導教授,以作為後續評量之參據。
為預防類似案例再發生,教務處分別於6月20日及6月23日發電子郵件給各系所主管、助理及全校教師,請教師宣導學生審慎使用生成式AI,避免不當引用與抄襲,學校也會強化學術倫理教育,加強論文檢核。未來本校將優先採購具備AI生成內容比對功能之檢核軟體系統,所有論文在口試前均須經過檢核以驗證內容正確性,並通過學校所設置相似度門檻後方得進行口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