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國民黨籍平地原住民立委簡東明,因涉嫌由妻子、樁腳以補助返鄉交通費為由,賄選近70位選民,此案目前由台中、屏東及台東地檢署偵查中,但選委會規定當選無效之訴,必須在公告當選30日之內提出,因此高檢署與3方地檢署協商後,指示台中地檢署今(19)日向台中地院提起簡東明當選無效之訴。
圖/翻攝自簡東明臉書
根據《蘋果日報》的報導,簡東明的妻子交付10萬元給台中4名樁腳,並以補助返鄉交通費為由,給每位選民300元,目前查出有近50位選民收受返鄉補助。另外,屏東地檢署則也查獲簡東明的2名樁腳,以支付工作費的名義,賄選近20位選民。
據了解,目前台中4名樁腳與屏東2名樁腳被收押,檢方已拘提簡東明的妻子,但尚未到案。檢方認為,簡東明對賄選內容不可能不知情,因此向台中地方法院提起當選無效之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