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正達/高雄報導
▲曹男在自家頂樓點燃信號棒,讓人誤以為發生火警。(圖/翻攝畫面)
實在有夠大膽!高雄楠梓區一棟大樓的頂樓在18日晚間8點多出現火光,消防局獲報後派員趕抵救援,到場後確認沒有起火,但警方調閱監視器後發現曹姓男子點燃信號棒,隨即通知他到案說明,並依社維法裁罰,最高可處3萬元罰鍰。
楠梓分局表示,18日晚間8點37分獲報轄區內某大樓15樓出現火光,警消到場後確認非火警 ,調閱監視器追查後發現為大樓住戶曹姓男子(42歲)在頂樓點燃信號棒,由於曹男無正當理由點燃信號棒,警方局為保護公眾安全以及安寧秩序,通知曹男到案說明,將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移請橋頭地方法院裁處。
此外,無故點燃信號棒的行為,已觸犯社維法第63條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3萬元以下罰鍰,警方提醒,在公共場所施放任何可能造成他人危害之物品,除有觸法之虞外,也可能造成自身與他人之危險,切勿以身犯法。
▲警消在頂樓發現並未發現起火,最後確認是住戶引燃信號棒。(圖/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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