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弘逸/宜蘭報導

▲人妻婚後11年偷情,被女兒發現告訴爸爸,人夫怒告小王,獲賠100萬元。(示意圖/Pixabay)
宜蘭人夫小綠(化名)跟幼教女老師阿花(化名)結婚,兩人育有2名子女,未料,婚後11年感情生變,女方偷情長達4年,直到女兒借手機玩,才意外揭露此事,小綠還發現,妻子跟小王偷情時,還抱怨「跟他(丈夫)做愛像死魚」,更聲稱彼此只是「名義上的夫妻」,丈夫怒告小王,獲賠100萬元。
判決指出,男子小綠(化名)跟幼教女老師阿花(化名)於2008年2月12日結婚,婚後育有2名子女,未料,阿芬卻校園的家長大壯(化名)偷情、交往,且明知女方已婚,仍雙方私下用露骨、鹹濕字句對話,甚至一同出遊,還發生性行為。
直到某天,女兒借阿花手機玩,意外發現媽媽外遇,告訴爸爸小綠,此事因此曝光;依據對話內容研判,女方至少偷情長達4年,雙方對話內容還提及,「很需要性生活沒有,沒有任何人可以滿足我的需求」、「只是名義上的夫妻」、「在跟他做愛後其跟死魚」「真為了性而無法跟我分離」。
此舉導致小綠痛苦不堪,跟妻子阿花於2023年3月3日離婚,且女方認為,小王大壯介入感情,不法侵害配偶權,向他提告求償200萬元。
大壯主張,該帳號非他所用,且小孩沒念幼稚園後,就沒跟阿花聯繫,更沒有出遊,且當初還是女方跟他說,想要離婚,希望能幫忙,但沒下文,否認外遇,以此抗辯駁回告訴。
綜合相關證據,大壯自2019年起至2023年間,多次跟阿花一同出遊,有性行為,嚴重破壞婚姻關係誠實義務,損及配偶小綠的權益,導致他與妻子離婚,一審法院判,大壯應賠100萬元,他不服,上訴二審依舊吞敗,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