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弘逸/澎湖報導

▲澎湖縣許姓志願役下士,莒光課期間,跟不同單位的中士發生口角,還作勢拿折疊椅子。(示意圖與本案無關/翻攝畫面)
澎湖縣許姓志願役下士,莒光課期間,跟不同單位的中士發生口角,還作勢拿折疊椅子,要丟對方被同袍制止;許男依法遭送辦,簡易庭將他依強暴上官未遂罪,處2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檢方認為量刑過輕,許男則認為太重,各自提上訴,法官認為,他無前科、認罪又達成調解,改判緩刑2年,全案定讞。
判決指出,許姓志願役士兵,位階為下士,2023年3月23日下午莒光課期間,在澎湖縣後備指揮部勤務排辦公室內,與不同單位的中士發生口角,一氣之下,許男竟隨手拿取身旁的折疊椅子,高舉作勢要丟向對方,被數名軍中同袍制止,化解衝突。
憲詢、偵訊時,許男都坦承犯行,在法庭上他還自述,高中畢業,從軍4年,現為中士,月收入約4萬餘元,未婚無子女,因本案被記小過1次,當年度考績被打乙,恐怕無法續簽志願役。
澎湖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庭審理後,將許男依陸海空軍刑法第四十九條第四項之強暴上官未遂罪,處2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
此案,檢方認為,許男未能守紀,因細故與上官法產生口角認為量刑過輕,提起上訴;許男則認為原審量刑過重,同樣提起上訴。
法官考量,他無前科,坦承犯行,且屬未遂犯,達成和解,並履行完畢,應知所警惕而無再犯之虞,將上訴都駁回,改判許男緩刑2年,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