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欣怡/新竹報導

▲曾任職於六福村的周姓主管涉嫌霸凌同仁,遭園方開除。(圖/資料畫面)
知名樂園六福村主題遊樂園,前年(2023)開除任職於表演部涉及霸凌同仁的周姓主管,周男提告確認僱傭關係存在,並要求六福村要支付訴訟終結確定前每個月8萬元的薪資。六福村今(27日)表示,經法院判決公司解雇合法,但卻對法院要求訴訟定讞前,須持續支付近百萬年薪給周姓主管的結果感到不滿。
六福村表示,事發為六福村於2個月內連續接獲共計8位員工,先後指控周男長期霸凌下屬,經調查後依法解雇該員。周男至今不僅仍否認犯行,卻靠「勞動事件法第49條」聲請法院定暫時狀態處分,要求六福村繼續僱用及給付工資。
六福村指認為,霸凌者在勞動事件法第49條的保護傘下,拒不認錯還能強硬要求回任領取近百萬年薪,而企業就算最後勝訴定讞仍無法追討已付出的薪資,此舉無疑縱容加害人,罔顧企業及其他員工的權益。
六福村表示,雖贏得一審勝訴,法院卻同意周先生提出在訴訟判決定讞前先讓他回任六福村的假處分,六福一再抗告,仍遭發院駁回,駁回理由為六福資本額大、員工數多,有能力支付此薪。但卻無視該員回任後恐造成對其他同仁的負面影響及對企業股東造成的損失,六福村為捍衛受害及在職員工的權益,寧願持續支付薪資費用,也不讓霸凌主管回任。
六福村質疑,勞基法第12條第1項第4款明文「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情節重大者」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周姓主管遭8位員工指控霸凌應已屬情節重大且罪證確鑿,但仍被勞動事件法第49條保護,「這法條到底保護了誰? 懲罰了誰? 是霸凌主管、受害員工,還是積極處理霸凌事件的企業? 」六福強調,雖面臨企業、員工及股東的損失,但仍會繼續推動職場霸凌零容忍,建立健康、安全的工作環境,保障所有員工和股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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