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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緝毒調查官變詐團跑腿「領金融卡」 遭中檢起訴 傳高層下封口令

記者陳佳鈴/台中報導

高雄市調站的調查官竟擔任詐團的「收簿手」主要負責收取被害人的金融卡。(圖/資料照)

▲高雄市調站的調查官竟擔任詐團的「收簿手」主要負責收取被害人的金融卡。(圖/資料照)

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緝毒調查官劉晉廷,竟捲入詐騙集團,日前遭台中地檢署起訴,被指控擔任詐團的「收簿手」主要負責收取被害人的金融卡。消息曝光後震驚調查系統,調查官劉晉廷因涉嫌重大,已遭調局調離原職,轉任秘書室處理文書,並可能於下週的考績會議中面臨「二大過」處分,甚至遭免職。

根據起訴內容,劉晉廷出身調查班第58期,曾在中部地區擔任警員,三年前調派至高雄市調查處,負責外勤緝毒任務。雖在平時工作中表現良好,卻疑似私下與詐騙集團勾結,從緝毒幹員變成詐團跑腿,令人錯愕。

案發於去年7月14日,劉晉廷先後到台中市西屯區一間超商及空軍一號貨運站,領取數個包裹,包裹中竟包含5張遭詐騙集團取得的被害人信用卡與提款卡。

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掌握劉的行蹤,發現他疑似依照詐團上游指示,按時前往指定地點取卡。員警鎖定目標後,迅速埋伏查緝,但劉在被逮時未透露自己公務人員身分,且否認涉案。警方偵訊後仍依詐欺罪嫌將他移送法辦,中檢於今年6月30日正式起訴。

這起案件也是調查系統首次出現「調查官成為詐團收簿手」的案例,對司法公信力造成衝擊。更引發爭議的是,劉晉廷被捕後並未立即向所屬單位報告,僅有極少數高層主管知情,還下令封口處理。外界直到近日劉突然遭調離原職、調往秘書室處理檔案,並伴隨起訴書送達,案情才逐漸曝光。

據了解,劉所屬的緝毒組屬於高風險單位,但同時也擁有豐厚的獎勵制度,不僅底薪不低,還能領到加班費與破案獎金。外界質疑,在如此福利條件下仍參與詐團,恐另有貪圖不當利益之動機。

根據《聯合報》報導,調查局已收到起訴通知,並依規定將劉暫時調往秘書室,不再從事第一線勤務。針對此案,局方預計下週召開考績會議,若依內部規範進行懲處,劉晉廷極可能面臨「記二大過免職」的最重處分,正式與公職身分告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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