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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孝子護母20棒打死啃老哥 媽喊話「他為了保護我」向法官求情判輕

記者陳佳鈴/台中報導

為了保護媽媽失手打死啃老哥,母親也心疼地為兒子向法官求情。(示意圖/資料照)

▲為了保護媽媽失手打死啃老哥,母親也心疼地為兒子向法官求情。(示意圖/資料照)

台中市一名游姓男子因不堪長年啃老、暴力成性的哥哥威脅家人,去年返家時目睹母親遭哥哥持玻璃瓶威脅,情急之下持球棒出手相救,最終導致哥哥重傷不治。台中地方法院今(14)日一審宣判,依殺人罪判處游男有期徒刑3年,考量符合自首條件及情節可憫,予以減輕處罰,全案可上訴。而審理期間法官傳喚游母出庭作證時,他也為兒子因為保護自己衝動下的行為向法官求情,希望能夠判輕一點。

死者48歲游男長期啃老,20多年來不斷向家裡伸手討錢,經常借款數千元到數萬元不等,甚至把房子抵押貸款700萬元害媽媽還債至今。沒想到案發當天(2023年1月22日),游男的弟弟(45歲)返家時,又看到哥哥情緒失控,在客廳砸壞神像、破壞家具,手上還拿著破裂玻璃瓶威脅母親。眼見家中一團亂、母親安危堪憂,游男拿起球棒猛力揮打哥哥,全身重擊超過20下,送醫後傷重不治。

審理期間,法官傳喚游母出庭作證。她哽咽20多年來,遭受兒子的啃老折磨,也心疼小兒子為了保護自己而做出衝動行為。他向法官求情,小兒子平日白天在印刷廠工作,晚上還開計程車補貼家計,收入雖不高,卻總是願意分擔家用。那晚是她請小兒子回家吃飯,卻遇上哥哥發飆,「他是為了保護我,不是故意要傷人,希望法官從輕量刑。」

台中地院審理後認為,游男主動配合偵辦、到案自首,且案發情境屬情急反應,保護母親意圖明確。審判長劉柏駿指出,依據《刑法》第59條,因情節可憫得酌減刑度,加上自首構成要件,最終判處有期徒刑3年,低於檢方原求刑的6年。

#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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