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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一年!妻子才知老公隱瞞愛滋病12年 法院判「婚姻作廢」

大陸中心/唐家興報導

重慶男子瞞愛滋病結婚,妻得知真相秒提告。(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重慶男子瞞愛滋病結婚,妻得知真相秒提告。(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結婚是一生大事,但若伴侶隱瞞重大病情,婚姻可能形同欺騙。中國重慶就有一名女子在結婚一年後,才驚覺丈夫隱瞞自己罹患愛滋病長達12年,氣得她將對方告上法院。近日,重慶法院判決撤銷婚姻,並裁定男方須賠償人民幣2萬元(約新台幣8.4萬元)。

1年後才得知丈夫隱病

據陸媒報導,重慶雲陽縣法院近日審理一起婚姻訴訟。女子阿芳(化名)於2023年2月與男子阿華(化名)登記結婚,但僅共同生活1個多月便分居,雙方也未發生性行為。未料,2024年3月,阿芳從共同朋友口中得知,阿華早在2012年就確診愛滋病,卻從未告訴她。

法院認定隱瞞屬可撤銷婚姻

阿芳震驚又氣憤,決定訴請撤銷婚姻。庭審中,阿華辯稱兩人只是形式婚姻,阿芳也不打算生小孩,因此雙方沒有親密關係;他甚至表示,婚檢單位沒有告知阿芳他的病情,是因為「她也不想生育」。
然而法院指出,愛滋病屬於重大疾病,婚前依法必須告知。即使沒有性行為,故意隱瞞病情仍構成可撤銷婚姻的法定情形。

撤銷婚姻形同「從未結婚」

最終,法院判決撤銷兩人婚姻,並酌情判令阿華賠償阿芳2萬元人民幣。判決書指出,阿芳因長期心理壓力出現憂鬱症狀,但缺乏直接醫學因果證據,因此僅給予精神撫慰金。
根據大陸《民法典》,婚姻被撤銷後,法律上視同「從未結婚」,不會留下婚姻記錄,也不影響雙方再婚。

#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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