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詹宜庭/台北報導

▲針對李貞秀將接任民眾黨不分區立委,劉世芳表示,根據國籍法20條第四項規定,在就職一年內放棄其他國籍。(資料圖/記者詹宜庭攝影)
民眾黨昨日舉辦全國黨代表大會,黨主席黃國昌宣布將維持前主席柯文哲設立的「兩年條款」,目前8位不分區立委除劉書彬外,都將在明年1月31日請辭職務,由後續被提名人遞補不分區,但排名第15的中配李貞秀因「國籍法」問題成為變數。對此,內政部長劉世芳今(11日)表示,內政部會提醒立法院同仁,根據國籍法20條第四項規定,在就職一年內放棄其他國籍。
劉世芳表示,李貞秀是民眾黨不分區立委,大概會遞補上去,按照國籍法20條第四項規定,我國國民如兼具外國國籍者,應於就(到)職前辦理放棄外國國籍,並於1年內完成喪失該國國籍及取得證明文件。內政部會提醒立法院同仁,根據這項規定,在就職一年內放棄其他國籍。
媒體問「中配要如何放棄國籍?」劉世芳回應,需要申請,因為中國有放棄國籍申請程序,就照中國政府規定。媒體追問,中華人民共和國在我國憲法上是國家?劉世芳說,按憲法增修條文或歷屆總統講話部分都說得非常清楚,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所以站在中華民國政府角色上面,「我們是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 ,如果是這樣,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定效力文件,不管海基、海協或兩岸間往來,就是官方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