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靚緯/彰化報導
彰化男擔任詐團車手,遭2名被害人提告求償,雙手一攤表示沒錢賠。(圖/翻攝Google Map)彰化縣鍾姓男子為了賺快錢,去年加入詐騙集團擔任車手,每完成一次取款任務就能獲得3000元報酬,他依照指示偽裝投資公司的員工,持假證件、印章等文件,短短八天內向2名被害者收取520萬1000元。落網後他哭窮向法官求情:「沒有辦法賠償這麼多錢」,彰化地院日前判處他有期徒刑4年;民事賠償部分,法官判決應賠償2名受害者全部損失,鍾男這才知道事情大條。
判決書指出,鍾男2024年4月間加入暱稱「超夢」的詐騙集團,擔任取款車手,詐團透過網路投資廣告,誘騙民眾加入LINE群組,不斷鼓吹追加投資,為取信被害人,他帶著詐團準備的偽造員工識別證、印章及公司送款憑證等文件,依照指示,兩度假冒投資公司員工面交款項,分別取走2名被害人300萬元與70萬元,放置在特定地點交給上游成員,製造金流斷點,每次成功取款可獲得3000元報酬。
兩位被害人驚覺被騙,憤而報警提告,彰化地院審理時,鍾男辯稱只是「臨時打工」,但法官認為,鍾男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等,分別判刑2年、2年6月,最終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2名被害人同時向鍾男提出民事求償,但鍾男雙手一攤,當庭直言「我沒有辦法賠償這麼多錢,我收到的款項都交給上手了,也忘記有沒有拿到報酬。」對於自己犯行造成被害人損失,毫無悔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