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正達/高雄報導
陳姓女子未戴安全帽不滿攔查,當場對員警施暴,後續由於和解完畢,員警又具狀不追究,法官最後除判10天拘役也給予緩刑2年。(示意圖/記者陳弘逸攝影)高雄陳姓女子今年6月間在左營區騎機車未戴安全帽,員警將她攔下取締並開罰,沒想到陳女惱怒對著孫姓員警又打又踹,還揚言找更大咖的警官到場,孫員不為所動將她逮捕送辦,案經橋頭地院審理後依妨害公務罪嫌判處拘役10天,得易科罰金,不過考量到陳女已取得孫員和解,宣告緩刑2年。
判決指出,2025年6月15日當天下午,陳女騎機車在左營區行駛時,由於未戴安全帽當場被左營派出所孫姓員警攔查,並對開單告發,沒想到陳女失控對孫員又打又踹,還咬了大腿,造成孫員受傷,不過警方仍依妨害公務現行犯將她逮捕,訊後依法送辦並起訴。
陳女於庭審時承認對孫員出手攻擊、踢踹、咬傷,但否認妨害公務,因為她當時已經叫了更高階的警察到現場,要求孫員不要走,走了就會誣告等話。
法官認為,陳女雖不認罪,但審酌她已經與孫員和解並賠償6000元,孫員也具狀表示不追究,同意給予陳女緩刑,因此最後對陳女從輕發落判處拘役10天,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宣告緩刑2年,全案可上訴。
不良行為,請勿模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