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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上路!彈性育嬰假 留停30天可拆「以日請休」孩子生病也能領津貼

記者許雅惠/台北報導

彈性育嬰假將於元旦正式上路,受僱者可將育嬰留職停薪「拆成天數來請」(圖/資料照)
彈性育嬰假將於元旦正式上路,受僱者可將育嬰留職停薪「拆成天數來請」(圖/資料照)

彈性育嬰假將於元旦正式上路,新制最大亮點在於,受僱者可將育嬰留職停薪「拆成天數來請」。在最長2年的育嬰留停期間內,最多可有30天以「單日」方式彈性運用,育嬰津貼也會依實際請假天數按比例發放,讓新手爸媽在孩子臨時生病、停課時,多一項即時支援。

依《性別平等工作法》規定,只要任職滿6個月、育有3歲以下子女,不分爸爸或媽媽,只要實際負擔照顧責任,且留停期間未另有工作收入,即可申請最長2年的育嬰留職停薪。

為強化制度彈性,明年起正式導入「彈性育嬰假」,在原有育嬰留停框架下,開放30天可改以「按日申請」,不必一次連續請假,大幅提升使用彈性。

申請時,原則上需在5天前以書面向雇主提出;若遇到臨時突發狀況,如子女生病(腸病毒、流感等)、停托或停課,則可於前1日或當日委託他人代為申請,兼顧勞工需求與雇主人力調度。

彈性育嬰假期間,雇主無須支付薪資,但勞工可向勞保局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請1天就核發1天津貼,依實際請領天數按比例計算,最長可請領6個月,並由勞保局直接匯入勞工帳戶。

勞保局也舉例說明,若投保薪資為4萬2000元,申請1日育嬰留停,將以1/30個月計算,核發0.03個月津貼,約可領取1008元(42000元 × 80% × 0.03)。

除了育嬰假新制外,明年元旦起家庭照顧假也同步放寬。只要家庭成員有照顧需求,不論是照顧長輩或幼兒,勞工都可改以「小時」為單位申請,更貼近實際需求。

不過,家庭照顧假薪資仍比照事假辦理,依法不支薪,但雇主不得拒絕請假申請,也不得因此扣發全勤獎金。

#健康長大x守護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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