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韋帆/台北報導
重啟「公地放領」政策已開始實現,首批蘭縣大南澳台拓地試辦放領案,共計326 筆、約64 公頃農地,首案預計最快農曆年前完成移轉登記。(示意圖/記者陳韋帆攝影)總統賴清德承諾的重啟「公地放領」政策已開始實現,首批宜蘭縣大南澳台拓地試辦放領案,共計326 筆、約64 公頃農地,已由宜蘭縣政府在今(115)年1月12日舉辦說明會,向民眾說明申請方式及相關注意事項,並在當地設立服務據點,分批辦理現地調查,而首筆案例預計最快農曆年前完成移轉登記。
內政部地政司說明,「公地放領」為早年國民政府為讓農民耕作土地私有化執行的政策,過去執行時間為民國37~97年,有鑑於近年不少承租公有地許久的農民,希望政策延續取得土地,故賴政府重啟政策,若符合資格者,可透過繳交放領地價取得土地,目的是為扶植自耕農,以首批大南澳土地來說,不到市價4成,但限制5年內不得移轉。
內政部長劉世芳表示,內政部已將國有耕地放領實施辦法修正草案送行政院核定,並陸續檢討修正聯繫及工作要點,督促各縣市政府成立放領工作小組,依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清查規劃期程,召開公地放領審議會審議,全力完成政策目標。
內政部說明,為落實政府重啟公地放領政策,自114年11月起即陸續檢討相關規定,朝簡化放領行政流程目標修正,包含簡化民眾檢附文件、研議免除縣市政府審定及公告程序,且預計延長公告民眾申請承領期間為1年,同時推動縣市政府受理申請民眾承領單一窗口,民眾於申請承領時就能同時申請繳清全部地價,以期早日完成放領工作。
內政部表示,近期公地放領審議會通過的宜蘭縣大南澳台拓地試辦放領案,已由宜蘭縣政府在今(115)年1月12日舉辦說明會,向民眾說明申請方式及相關注意事項,並在當地設立服務據點,分批辦理現地調查。
內政部提醒民眾應在公告期限內申請承領,逾期將視為放棄,已繳清地價者,預計可在今年農曆年前完成移轉登記,取得承領土地所有權。
內政部補充,昨(14)日已召開第2次公地放領審議會,審議通過臺東縣土地5筆,面積約2.82公頃。其他國有財產署仍在盤點清查中,
同時也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說明後續規劃清查情形及通案辦理期程,並由農業部說明配合放領政策修正公有土地放領影響水源涵養國土保安及自然保育認定作業要點進度。
內政部強調,這次重啟公地政策推動,有賴各機關全力配合,透過相關行政簡化措施,加速公地放領作業,完成政策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