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北市徵信業者在委託人丈夫車上裝設GPS定位器遭判刑。(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台北市1名人妻小萱(化名),先前因懷疑丈夫出軌,遂委託徵信業者阿豪(化名)協助調查,小萱還提醒對方:「丈夫很聰明!」,但阿豪為了節省人力,仍在男方車上裝設GPS定位器,反被小萱丈夫抓包,結果小萱及阿豪皆挨告;台北地院依無故以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罪判阿豪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小萱則獲判無罪。
檢警調查,2023年9月間,徵信業者阿豪接受委託,暗中調查小萱丈夫有無發生外遇,原本雙方約定採用實地跟蹤方式,但他為了節省公司人力,遂將GPS定位器安裝在男方轎車後保險桿,藉以掌握其日常行蹤,後來小萱丈夫發現GPS定位器,憤而將阿豪及小萱告上法院。
小萱辯稱,當時她委任的內容,僅在公開場合實地跟蹤丈夫,並警告:「丈夫很聰明」、「如果會被發現的話就不要裝」,沒想到阿豪擅作主張,結果丈夫很快就發現GPS定位器,還打電話質問她此事。
阿豪則表示,小萱要求他採用實地跟蹤方式調查,但自己一時貪圖方便,亦未與小萱討論過,逕自將GPS定位器裝在男方車上,後來他取回GPS定位器時,赫然發現GPS定位器被人動過,他認為調查行動可能曝光了,才向小萱坦承此事。
法官勘驗對話錄音檔後發現,小萱委任時明確表示:「我跟你講會不會就是,他真的會有偵測的東西,那我們就不能裝,裝就抓不到啦!」,由此可見,小萱與阿豪簽訂書面契約時,早已放棄使用GPS定位器的調查方式,這部分與阿豪供述內容相符,遂依無故以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罪判阿豪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小萱則獲判無罪,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