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廖國雄、何正鳳/嘉義報導
把死者裝進桶子裡,灌滿水泥後棄屍,這樣的殘忍命案手法,在過去也曾多次發生過,兇嫌的心態是什麼?犯罪防治學的專家研究過相關案例,他說灌水泥封屍,重點就是要讓人找不到死者,就算找到也很難辨認身分,而且水泥封屍象徵「永不見天日」,代表著兇嫌心裡頭最深沉的恨意。
▲過去也有發生把屍體用水泥埋起來的命案。
把死者裝進桶子裡灌滿水泥後棄屍,選擇用這種方式處理死者,慘忍命案的兇嫌心裡在想些什麼?
▼▲除了用水泥埋屍,還有兇嫌會將屍體連帶水泥丟入大海。
中正大學犯罪防治系教授鄭瑞隆:「毀屍滅跡,我認為應該是這樣子水泥封屍最主要一個手段背後的動機。」這次新北市嫂嫂殺小姑,水泥灌屍藏在家中,就是想把屍體藏在水泥塊中掩蓋臭味和形體,而過去最常出現的棄屍手法就是丟入水中,像是民國89年,台北縣八里15歲的李姓少年遭人塞進水泥塑膠桶中,棄屍在淡水河;或是民國97年,在屏東林邊大排台商鐵砂大王張子能命案。兇嫌都以為屍體石沉大海之後,殺人的秘密就能永遠被埋沒。
▲中正大學犯罪防治系教授鄭瑞隆。
中正大學犯罪防治系教授鄭瑞隆:「永遠能夠不再見天日,那這也許象徵性的動作,那當然水泥它是牢固的,如果都沒有被人發現,確實是很難去找得到人。」當屍體被厚重的水泥包裹,之後又沉入海中,象徵意義上就是「永不見天日」,要被「意外」發現的機率不高,過去能夠破案幾乎都是兇嫌落案後,指出棄屍手法和地點。對兇嫌來說,灌水泥封屍重點就是要人找不到死者,就算找到了也難以辨認死者身分,永不見天日的水泥封屍有著兇嫌心裡最深沉和自私的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