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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英文、陳時中被告殺人!62件疫苗弊案結果出爐 查無不法實據簽結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62件與疫苗採購、政策相關告發弊案,因查無不法,北檢全數簽結。(圖/資料畫面)

▲62件與疫苗採購、政策相關告發弊案,因查無不法,北檢全數簽結。(圖/資料畫面)

新冠肺炎(COVID-19)爆發,政府的疫苗採購、防疫政策等屢受外界質疑。台北地檢署自2021年6月起至2023年2月止,受理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苗等相關告發案件共62件,包括衛生福利部前部長陳時中、總統蔡英文被告殺人部分。北檢14日以查無不法實據,全數簽結。

統整告發案件共分8大項目,包括陳時中被告發阻饒進口國外合格疫苗、開放國籍航空機組員「3+11」及疫苗採購等涉嫌瀆職;蔡英文、陳時中、前行政院長蘇貞昌拒絕東洋進口BNT劑疫苗及中國疫苗,涉圖利高端、聯亞;陳時中阻饒工商協進會捐贈250萬劑BNT疫苗;高端母公司基亞生技董事長張世忠等人涉嫌刁難民間進口國外合格疫苗。

以及蔡英文、蘇貞昌、陳時中涉阻饒鴻海集團創辦人郭台銘、佛光山等團體進口國外合格疫苗,草率對未經三期試驗之疫苗開發、試驗,緊急通過高端及聯亞EUA;蘇貞昌、陳時中等人對於2年8千億預算涉疫苗採購黑箱、3+11會議記錄不公開等;蔡英文、蘇貞昌、陳時中等人因廢弛職務造成國人染疫死亡、圖利高端及福又達公司,涉犯殺人與圖利等罪;陳時中與食藥署署長吳秀梅涉圖利高端,更換審查委員讓未完成二期試驗的高端通過EUA,並花40.3億餘元採購高端疫苗等。

北檢表示,新冠肺炎為新興傳染疾病,其致病原、傳播途徑、預防措施、診斷標準、治療方式等,均與傳統典型之肺炎相異,且醫界對於該疾病了解程度亦極為缺乏。陳時中等人於執政經驗中,面臨此緊急公衛事件需求的公益考量,仍需制定、修訂各種防疫措施,並準備所需之防疫衛材的採購及整備,始能防止疫情擴散、保障國人性命。

而相關決策多經專家會議討論形成意見,就疫苗的採購選擇、布局,亦為政策抉擇及判斷,縱使部分決策過程及防疫作為未臻完備,亦難認相關被告對於新冠肺炎疫情有廢弛職務情事,也難以部分國人因確診導致死亡或傷病,即認災害發生或死亡、傷害之結果,與被告等人身為公務員施行的防疫措施有相當因果關係。

即便有任何違反法令,而圖自己或他人不法利益,或濫用裁量權致影響裁量決定的公平性及正確性,也不能以其因應疫情發展,採取扶植國內自製疫苗政策而採購國產疫苗、徵用部分廠商快篩試劑、對高端等公司有利,就認定有圖利情事。

且相關告發人等對構成刑法公務員廢弛職務、圖利、殺人、重傷害等刑責要件、嫌疑事實等,皆未具體指摘,或提出相關事證,相關案件均查無具體不法,因此予以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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