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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民服務?里長傳「一起洗」給朋友老婆 辯稱是要一起洗腳

2015/12/16 07:52:00
2015/12/16 07:52:54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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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市一名王姓男子日前幫朋友競選里長,夫妻倆一同遷戶籍到該里輔選,想不到在順利當選後,老婆竟被對方搶去,讓王男氣得提告。台北地方法院昨(15)日判決該里長須賠償2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王男於今年3月查看老婆手機時,意外發現老婆與里長摟肩的合照,更在通訊軟體的對話中,看到「寶貝」、「愛妻」、「一起洗」等詞句,兩人甚至商討如何激怒王男,以求順利離婚。王男這才發現自己義氣相挺,卻遭好友背叛,憤而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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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圖,非當事人。(圖/攝影者Richard foster, flickr CC License)

面對王男的指控,該里長澄清,合照是和里民團體出遊拍的,至於會稱王妻「寶貝」是因為他和志工媽媽們的感情都很好,「一起洗」則是辦里民活動時,帶里民一起到宜蘭洗腳。他強調,年初就耳聞王男想和妻子離婚,王男這麼做只是想要錢。

台北地方法院認為,雖然無法證明該里長與王妻有發生性行為,但其行為已侵犯配偶權,判賠20萬元。而王男的妻子也於6月向法院訴請離婚,案件仍在審理中,夫妻目前已分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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