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情侶經營應召站!女友當翻譯「利誘外籍女下海」憑一張嘴暴賺42.5萬
2026/07/08 13:15:00

台北無業的吳姓女子,生活經濟來源靠男友資助,兩人卻在2年前,開始租屋經營應召站,由女方負責傳譯,招攬外籍應召女進行性交易,藉此從中牟利,此案,被檢警盯上,這對情侶被逮,吳女認罪,被法院依共同犯圖利容留性交罪,判處5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另宣告沒收或追徵42萬5256元不法所得。
判決指出,吳女跟戚男原為男女朋友,兩人共同在台北租屋,經營應召站,由女方負責以泰文向外籍應召女進行性交易傳譯工作,每次收費價格約2600元至3400元不等,並從中抽取1000元至1800元報酬。
男友則負責招攬工作,此案被警方盯上,並於2024年11月6日下午遭搜索,2人被依法送辦。
偵查期間,吳女被依刑法第231條前段意圖使女子與他人為性交之行為而容留以營利罪起訴,至於男友戚男涉妨害風化罪嫌,另案偵辦中。
法官認為,吳女跟男友共同經營應召站,引介外籍女子為性交易以從中牟利,破壞善良風俗,敗壞社會風氣,考量她認罪高中畢業、無業、生活經濟來源靠男友資助、與家人同住、須照顧母親,審理後,將他依共同犯圖利容留性交罪,處5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另外,關於不法報酬的部分,依據男友轉帳給吳女金額共計42萬5256元,此部分為本案犯罪所得,未據扣案,因此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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