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投資詐百萬!台中車手僅拿2千判賠「要賠100萬」倒賠98.8萬
2026/07/20 12: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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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一名李姓男子 2024 年加入詐騙集團擔任面交車手,配合詐團以假投資名義騙走一名李姓女子 100 萬元現金。李男事後遭警方循線逮捕,台中地院刑事部分依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判處 1 年 6 月徒刑;而在民事求償部分,雖然李男在法庭上耍賴喊「沒賺錢沒辦法賠」,法官仍鐵腕判決他必須如數賠償李女 100 萬元全額!

台中市一名李姓男子 2024 年加入詐騙集團擔任面交車手,配合詐團以假投資名義騙走一名李姓女子 100 萬元現金。李男事後遭警方循線逮捕,台中地院刑事部分依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判處 1 年 6 月徒刑;而在民事求償部分,雖然李男在法庭上耍賴喊「沒賺錢沒辦法賠」,法官仍鐵腕判決他必須如數賠償李女 100 萬元全額!
判決指出,李姓男子於 2024 年 4 月初加入真實姓名不詳的詐騙集團擔任車手。該集團先將李姓女子拉入投資 Line 群組、推薦股票資訊,並誆稱可透過「佰匯e指賺」網頁進行股票投資獲利,誘導李女拿出積蓄。李女信以為真後,與詐團相約於 2024 年 5 月 22 日上午 11 時進行面交,李男受詐團指示,配戴偽造的工作證與收據出面與李女會面,當場收取 100 萬元現金。
李男取款後迅速將贓款轉交給上手,以此方式協助詐團製造金流斷點。李男事後僅從中分得 2000 元的車手酬勞,直到李女發現無法提領獲利驚覺被騙報警,警方才循線將李男查獲到案。
台中地院審理時,李男對犯行供認不諱並繳回 2000 元犯罪所得。法官認為,李男不思循正當途徑獲取所需,僅為牟取一己私利參與詐團,價值觀念嚴重偏差,審酌其雖坦承犯行但尚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刑事部分依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判處有期徒刑 1 年 6 月。
此外,李女也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追討百萬血汗錢。李男在開庭時辯稱:「現在沒有賺錢,沒有辦法賠償。」但法官認定李男參與詐欺取財、親手收取款項屬實,李女請求給付 100 萬元完全有據,因此依法判決李男應全額賠償李女 100 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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