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時中:6都認同食安法修法方向 籲強化監測計畫分級
行政院今(21)日舉行食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會議,邀6都代表列席。行政院政務委員陳時中說,會中大家都支持食安法修法方向,同時關注源頭管理、製程管理與數位治理,也建議政府針對業者的監測計畫要依據規模大小不同進行分級,後續將納入條文設計。

中聯油脂案未歇,為強化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修法內容,行政院下午邀請6直轄市代表,參與由陳時中主持的法案審議討論,包括台北市長蔣萬安、台中市長盧秀燕、高雄市長陳其邁都列席,新北市、桃園市、台南市也派副市長與會。
會議進行2小時後中場休息,6都代表陸續離開,陳時中也離席先向行政院長卓榮泰報告修法討論進度。
蔣萬安離開前受訪表示,今天已向中央提出食安法修法建議;行政院版本需要更細緻修正,如果行政部門能再次整合,修法期程才會更有效率與快速。盧秀燕說,陳時中非常負責任邀請6都開會是好事,但修法一定要經過詳細審查、整合,才能修得好、修得全,不該這麼粗糙。
陳時中接受媒體訪問表示,會中大家都支持食安法修法方向,也認為是對的,主要討論如何修得更好,讓體制、制度更順暢,同時關注源頭管理、製程管理與數位治理,像是中央、地方如何透過數位治理,提供資訊平台,讓雙方共同了解、一起合作。
陳時中說,地方政府也關切對業者的監測計畫如何進行,包含風險溝通、評估與管控,以及如何針對規模大小不同的業者進行分級,後續將納入條文設計之中。
陳時中說,陳其邁建議應該依據影響社會的程度進行分級機制,後續預計會由中央公告,對於特殊有風險的、特別的規模或影響比較大的,可能會要求在自主管理上更為嚴格。
至於卓榮泰對於修法是否有其他提醒,陳時中說,卓榮泰提醒此案有系統性問題,要儘速透過修法解決,符合社會期待。
根據衛福部昨天報告,食安法10大修法重點包括增訂高風險食品業者自主檢驗頻率、增訂特定食品業者自設實驗室認證制度、增訂實驗室管理及通報義務、增訂第三方驗證機構抽樣及通報機制、增訂地方主管機關風險導向查核機制。
強化業者異常通報責任及加重遲延、隱匿或不實通報之處罰、擴大高風險業者追溯追蹤、增訂罰鍰執行保全機制、增訂重大食安事件中央指揮機制,以及明確違規產品下架、預防性下架及重新上架管理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