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翻車!台男花28萬赴中國相親 喊全包「又被討17萬彩禮」拒付全泡湯

台北市一名劉姓男子與父親日前為了尋覓良緣,透過網路相親網站加入LINE帳號,跨海前往中國相親,並選擇了號稱「全包且不成功包退」的業者媒合,支付5萬6千元旅費及28萬元相親費用。然而,劉男落地後好不容易找到心儀女子,卻被要求加價人民幣3萬6千元的「餅錢與彩禮」,認為當初承諾嚴重不符而拒絕付錢,且最終連28萬也拿不回。返台後,劉男氣得將兩人告上法院。台北地院審理後,判兩人須退還14萬元。
劉男指出,2024年7月4日準備和中國、越南地區的女子相親,並通過相親網站加入LINE暱稱「中越外籍新娘」詢問相親相關資訊,並透過吳姓男子、許姓男子接洽其至中國相親。對方更打包票稱28萬為「全包所有相親費用」,且若相親未成功將退還。雙方便於同年10月30日下午在超商內交付旅費5萬6千元旅費,另於11月2日劉男準備從松山機場出發至中國前,於機場交付一共28萬元給吳男,並由吳男帶劉姓父子檔前往相親。
劉男落地中國後,連續相親3天的時間,一共視訊3人、現場7人,劉男見到第5個人後對其中3名有意思,想要談結婚事宜。然而,吳男卻向劉男稱,必須支付宴客、菸酒、衣物、餅錢及聘金等「彩禮」費用,總計需再補人民幣3萬6千元(約新台幣17萬2千元)才能完成相親。劉男認為與當初「全包」的約定不符而拒絕付錢,導致相親中途泡湯,返台後氣得將兩名業者告上法院,要求返還28萬元。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時,兩名業者辯稱自己只是幫忙接洽與帶團,收取的28萬元已全數轉交給大陸當地的吳姓媒人,許男辯稱,相親費只包含大陸紅娘、來相親女子的交通住宿、工資與場地費,「如果有成才包含基本婚宴與婚紗,但絕對沒有包彩金與彩禮。」至於吳男則聲稱,自己只是幫忙帶團沒有獲利,甚至出示手寫收據,主張錢都被大陸媒人拿走,且是劉男自己不願意出彩禮錢才導致相親失敗,拒絕退款。
法官調查發現,兩名業者口中的「中越新娘公司」根本查無實體公司登記,且於另案調查時,曾親口承認過「有跟原告(劉男)說相親未成功會退一半相親費用,就是14萬元」。法官指出,28萬元的團費若包含成婚後的婚照、婚宴與手續費等,成本約需7萬元,如今相親未成,業者省下了這筆後續開銷與勞務,承諾退還半數費用14萬元實屬合理。
法官認為,劉男與兩名業者之間確實存在委託契約,業者在台灣招攬接洽並收款,後續如何運用款項或與大陸媒人對接均屬其內部分工,不能拿手寫收據或「彩禮不包」來臨訟卸責。台北地方法院最終判決兩名被告應連帶給付劉男14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