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漢廷稱政府配合美國「放寬農藥殘留標準」 行政院駁斥:與事實不符
2026/07/22 19: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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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長參選人沈伯洋今(22)日持續訪美行程,並接受媒體提問,回應台北市議會民進黨團呼籲市府建置「議員索資公開平台」,以及此次訪美交流成果與後續規劃。沈伯洋表示,對於議會黨團討論的公開透明方向,他完全贊成;透過制度化整理及科技工具,可以讓市民更容易參與、監督市政,也能減輕公務人員反覆整理資料的負擔。

新黨台北市議員侯漢廷與部分藍營粉專,近日頻傳賴政府為了配合台美貿易協定(ART),大幅放寬38種農藥、174項農產品農藥殘留標準。今(22)日,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今(22)日駁斥,強調相關說法與事實不符。
行政院列出三點嚴正澄清,內容如下:
一、ART條文並未要求台灣全面採認美國農藥殘留標準,引用相關條文勿刻意斷章取義。
ART第3.3節第59條有其適用前提,凡我國有自行訂定農藥殘留容許量(MRL)標準者,均持續適用我國既有標準,若我國尚未建立特定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時,依「食品法典委員會(Codex)」或美國所訂標準。
因此,我國仍可依國內法治程序自行訂定標準,以我國標準為優先,在實務上倘我國尚未訂有標準,則可優先參考Codex標準,倘Codex未訂標準才會參考美國標準,絕非外界所稱「全面採認美國標準」。
二、農藥殘留標準的修正均依我國法定程序辦理,與ART無關。
食品藥物管理署每年均定期檢討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約辦理2至3次修正,主要係因應國內農業實際用藥需求,並依據優良農業操作規範(GAP)、田間殘留試驗數據、國人膳食暴露量及毒理風險評估等科學證據進行審查。所有修正案均須經專家會議審議,並與農業部充分研商後,依法完成公告程序,絕非直接援用美國或其他國家標準,更不會因ART而改變我國既有的審查及評估機制。
三、政府始終以國人健康為最高原則,絕不因貿易談判犧牲食品安全。
政府訂定及修正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一向秉持科學實證、風險評估及公開透明原則,所有標準均須經嚴謹的專業審查程序把關,以維護國人食品安全與健康。政府絕不會因任何貿易談判而降低食品安全標準或犧牲國人健康,請民眾勿輕信未經查證的網路訊息,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誤解與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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