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甩兵單出境觀光、爸爸叫21歲兒回國也不理…白目役男爽玩13個月下場曝

記者 陳弘逸 新北報導
2026/08/01 10: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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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三重區21歲陳姓役齡男子,收到區公所徵兵檢查通知,不僅未前往受檢,還以觀光為由出境;再度收到兵單,爸爸打電話催促回國,陳男仍不理會,直到日前才返台,被依法送辦,法院審理後,將他依核准出境後屆期未歸罪,處3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役齡男子,收到區公所徵兵檢查通知,不僅未前往受檢,還以觀光為由出境;再度收到兵單,爸爸打電話催促回國仍不理會,被依法送辦。(示意圖/AI生成)
役齡男子,收到區公所徵兵檢查通知,不僅未前往受檢,還以觀光為由出境;再度收到兵單,爸爸打電話催促回國仍不理會,被依法送辦。(示意圖/AI生成)

新北市三重區21歲陳姓役齡男子,收到區公所徵兵檢查通知,不僅未前往受檢,還以觀光為由出境;再度收到兵單,爸爸打電話催促回國,陳男仍不理會,直到日前才返台,被依法送辦,法院審理後,將他依核准出境後屆期未歸罪,處3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指出,21歲陳姓男子為役齡男子,三重區公所2023年發送徵兵檢查通知他應前往接受體檢,卻未報到;2024年1月18日以觀光為由出境。

同年4月24日區公所再次發函催告,提醒出境不得逾4個月,必須於同年5月17日前返國;陳男仍未按期回國,父親打電話告知,催促他仍不理會,直到今年4月30日才回國,遭依法送辦。

檢方認為,陳男犯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3條第3款之徵兵檢查無故不到、核准出境後屆期未歸,致未能接受徵兵處理等罪,依法起訴,並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法官認為,陳男明知是役齡男子,應盡義務接受徵兵檢查通知,經區公所、父親催促,仍不理會,已妨害國家對於兵役事務有效管理,且破壞國家對於徵兵制度執行公平性,審理後,將他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三條第七款之核准出境後屆期未歸罪,處3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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