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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血賓士男輾斃38歲護理師!律師曝「車禍變殺人案」:關鍵在那個迴轉

編輯 黃韻璇 台中報導
2026/09/10 05: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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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8日凌晨發生駭人聽聞的撞人後二次輾壓致死案。一名38歲護理師下班途中遭林姓男子駕駛賓士撞倒,林男竟迴轉再次輾壓陳女,導致其頭顱破裂當場死亡。警方獲報後循線將林男逮捕,檢方複訊後認定其涉犯殺人罪嫌重大,有逃亡與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律師劉韋廷強調,此案關鍵在於「迴轉」行為,第一次撞擊可能僅屬過失,但第二次輾壓則構成殺人故意。林男疑因畏罪及逃避賠償,竟選擇將傷者置於死地,此舉不僅毀掉受害者家庭,也將自己推向重罪深淵。該案件引發社會譁然,法律專家提醒,發生事故應立即救人,切勿因一時恐慌做出毀滅性抉擇,讓意外演變為無法挽回的殺人慘劇。

8日凌晨1時許,台中38歲陳姓護理師,下班回家途中步行穿越柳川東路時,遭林姓男子駕駛賓士撞飛,隨後林男又掉頭「二度輾壓」後肇逃,陳女頭顱破裂當場死亡。警方循線通知林男到案,全案依殺人、肇事逃逸移送地檢署偵辦,檢察官複訊後,認定林男涉犯殺人罪,有逃亡、勾串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台中地院裁定羈押,未禁見。對此,律師劉韋廷就點出此案從單純車禍變殺人案的關鍵就在那個「迴轉」。

林男駕駛賓士撞飛陳姓護理師,又折返輾壓後肇逃,台中地院裁定羈押,未禁見。(圖/翻攝畫面)
林男駕駛賓士撞飛陳姓護理師,又折返輾壓後肇逃,台中地院裁定羈押,未禁見。(圖/翻攝畫面) 

據了解,8日凌晨1點10分,林男於中區柳川東路某便利商店前,駕駛賓士撞擊正在步行穿越道路的陳姓護理師、並輾過對方,隨後開車到路口後又迴轉折返,再次輾壓陳女後駛離現場,造成陳女頭顱破裂,當場死亡。事後警方循線通知林男到案說明,經檢測林男並未酒駕、毒駕,疑因畏罪及不想負擔高額賠償金,才對陳女痛下殺手,全案依殺人罪、肇事逃逸移送地檢署偵辦。

台中地檢署獲報後,立即指派洪渝婷檢察官指揮第一分局進行現場蒐證及證據保全,並於8日下午2時,前往崇德殯儀館進行相驗及製作家屬筆錄。檢察官偵訊後,認定林男涉犯殺人罪嫌重大,且有逃亡、湮滅證據或勾串證人,以及反覆實行同一犯罪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並禁止通信接見。深夜台中地院裁定羈押,未禁見。

律師劉韋廷9日深夜再度發文談及此案,表示「一場車禍,為什麼最後會變成殺人案?」關鍵就在那個「迴轉」,他提到,第一次撞到人,如果真的是駕駛疏失,法律上原本可能只是過失傷害,甚至還有和解、撤告、賠償、認錯的空間,但依目前檢警調查,這名駕駛撞倒護理人員之後,竟然又把車開回來,再次輾壓倒在地上的人,如果最後法院認定,他明知道被害人倒在地上,仍刻意駕車輾壓,而且具有使人死亡的故意,那就不是什麼「一時不小心」,那是另一個全新的決定,也是一個可能直接把案件從過失犯罪,推進故意殺人罪的決定。

林男駕駛賓士撞飛陳姓護理師,又折返輾壓後肇逃,台中地院裁定羈押,未禁見。(圖/翻攝畫面)
林男駕駛賓士撞飛陳姓護理師,又折返輾壓後肇逃,台中地院裁定羈押,未禁見。(圖/翻攝畫面) 

劉韋廷指出,最讓人無法接受的就是這一點,第一次撞擊你可以說是失誤,第二次迴車再輾,就很難再用「意外」兩個字輕輕帶過,一個人倒在地上,最需要的是救護,不是再一次被車輪輾過,「害怕賠錢?害怕坐牢?害怕事情鬧大?這些都不能成為你再傷害一條生命的理由」。

劉韋廷強調,刑法上的故意殺人罪,法定刑是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從原本可能面對的過失責任,到最後可能面對最嚴重的生命犯罪,中間差的也許只有幾分鐘,但這幾分鐘足以毀掉兩個家庭。一個家庭失去親人,另一個人也可能失去自己往後十幾年甚至一輩子的自由。

他大嘆,撞人已經是一個錯,如果還因為恐慌、逃避,甚至其他任何理由,再做出第二個更殘酷的選擇,那就不是單純犯錯,而是在把自己的人生推向深淵,「迴車再輾,完全無法原諒,發生事故先救人,不要讓一場意外,變成一樁殺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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