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起訴求刑14年!高金素梅涉共諜案、2助理認罪 法官裁定續押理由曝
無黨籍立委高金素梅、與辦公室前主任張俊傑涉共諜案,替大陸地區公務機構在台發展組織、收受職務賄賂,本月6日,檢方偵查終結,依法起訴高金素梅、張俊傑及2名助理陳智葟、林怡君等4人。高等法院6日召開移審庭,陳、林2人被提解出庭,訊後,高院認為2人已坦承相關犯行,且犯罪嫌疑重大,另有逃亡、滅證及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裁定繼續羈押禁見。

●羈押理由
高等法院指出,陳智葟、林怡君經訊問後,均坦承為大陸地區公務機構發展組織、對於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等犯行,2人涉犯《國家安全法》為大陸地區公務機構發展組織罪、《貪污治罪條例》對於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罪,犯罪嫌疑確屬重大,且有事實足認被告2人有逃亡之虞,亦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加上所犯皆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因此裁定羈押,並均禁止接見、通信、授受物件。

●事件始末一次看
據了解,檢調追查,2005年起至2016年間,張俊傑涉嫌和高金素梅、助理林怡君、陳智葟等人,將部落工作隊及國會團隊統合成「祖靈之邦團隊」,由張俊傑、陳智葟負責團隊之競選、問政及原鄉部落聯繫工作。林怡君則擔任高金素梅和張俊傑的代理人,居中穿梭台灣、中國,接受中共官員指示並進行傳達。

檯面上,張俊傑以接受中共捐贈原鄉部落建設經費,實際上,為充實高金素梅的競選連任資源,檯面下利用親友帳戶等管道,將高達1億7000萬餘元中方資助的鉅額款項匯入國內,引入中共資源,為中國官方在台發展組織。
高檢署認定,張俊傑與高金素梅等人,合謀收受境外敵對勢力提供之資源及鉅額資金,為大陸地區公務機構發展組織,安排相關人員前往中國接受統戰工作等訓練課程,滲透原民部落地區,試圖作為「第五縱隊」使用,並依中共官員及其派遣之人指示,在立法院配合發聲,影響議事進行,內外勾連,對國家主權完整、國家安全及社會安定戕害甚深。
另外,東窗事發後,張俊傑為規避查緝棄保潛逃,惡性極為重大,因此依法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處有期徒刑15年。高金素梅部分則被求刑14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