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交通新制上路!最重罰1萬8 還有「交通大執法」

記者劉沛妘/台北報導

明(1)日交通新制上路!交通部表示,根據修正後第29條,若車輛未依照規定裝載貨物造成他人重傷或死亡,罰鍰上限將從新台幣9000元提高至1萬8000元,新規定將於10月1日上路。此外,交通部將10月訂為「國道交通安全月」,提醒用路人繫安全帶、勿超速等行車規定,並協請國道公路警察局加強取締超速超載等違規執法,以提升高速公路行車安全。

▲10月1日交通新制上路!違規裝載貨物最重罰1萬8,000元。(圖/記者劉沛妘攝影)

交通部說明,新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9條,提高汽車所有人未依規定裝載之罰鍰上限,由新臺幣9,000元提高至新臺幣1萬8,000元,若汽車裝載貨物超過規定的長寬高限制,導致他人受傷,將從現行的6000元罰鍰提升至1萬元。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也於108年間訂定國道散落物處理收費要點,若裝載物品散落於國道影響交通,處理時間超過30分鐘,每車道每半小時收費3000元,希望能警惕貨車駕駛於行車前確認所裝載貨物是否綑紮牢固。

此外,高公局也將10月訂為「國道交通安全月」,將加強國道服務區行人穿越車道動線規劃及交通工程設施,並利用國道沿線資訊可變標誌與服務區電子看板加強交通安全宣導,亦將協請國道公路警察局於國道交通安全月期間,針對超速、超載、裝載不穩妥、逃磅、胎紋不符規定、未繫安全帶、任意變換車道及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等違規項目加強執法,以提升高速公路行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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