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門套房求租「先過房東12關」 一項違約就得搬

記者張珈瑄、曾建勳/台北報導

要在台北租屋,不僅房價高,現在連租屋門檻也很高。台北西門町有套房招租月租1.8萬元,房東要求看房先收300元帶看費之外,還列出12種類型的拒絕往來戶,包含欠租、有前科、破壞狂、酗酒、身上有嚇人刺青、半夜念經燒香等等,通通不給租。實際致電房東,房東也很無奈解釋,因為之前遇過太多惡房客,為了避免相關問題,這次寧願嚴格,就怕遇到不好的房客。

▲位於西門町的這間套房月租1.8萬元。(圖/翻攝自當事房屋仲介網站)

雙人床、冷氣,各式家具通通都有,看起來乾淨簡約,這間套房月租1.8萬元,不過要租到不容易。

記者張珈瑄:「實際來到這間套房,就位在西門町這棟大樓裡面,看看房東開出來的條件,洋洋灑灑12項,有感情糾紛、積欠房租,甚至有刺青的人,通通不能入住。」

看看這租屋門檻落落長,還包括破壞狂、有前科、半夜燒香念經、殺價通通都不行,甚至房子只租給女性,50歲年長者只收現金,而且還要有300元帶看費。

民眾:「如果(房客)有酗酒或幹嘛,進去住(之後)他如果把你房子亂搞,你自己還要清,然後對方租房子找不到人那怎麼辦,所以會有法律上的問題。」

民眾:「因為這一些的確都是屬於違法的行為,本來就不應該,但是限女性我是覺得不一定需要啦。」

專家也說,其實房東提出多項租屋限制確實不太合理,但也沒有違法,不過其中有2項「不能遷戶口、不報稅金」已經違法政府規定。

▲房東設下12項租屋門檻,包括破壞狂、有前科等通通都不行。

房仲業者郎美囝:「不得限制房客來做遷入戶籍,以及申報租賃的一些相關費用,所以這2個部分在房東提出這些要求的話,是有違反政府規定這樣子的問題。」

實際致電房東,房東也解釋 ,之前遇到太多惡房客,避免吃虧才會有這類限制,只求租客能和平共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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