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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嘉瑜男友恐逃!檢警4小時拘提到案 涉犯4罪最重關5年

記者楊佩琪/新北報導

被控對立委高嘉瑜施暴的男友林秉樞,1日凌晨遭新北市檢警拘提到案。新北地檢署30日主動剪報分案追查,晚上8點30分緊急聯繫高嘉瑜做筆錄後,認為林男涉犯傷害、妨害秘密、私行拘禁、強制等4罪,且恐有逃亡、滅證、勾串證人之虞,加上媒體大幅報導,顯有急迫性,因此簽發拘票、搜索票進行拘提,並查扣林男的硬碟、平板等。私行拘禁、傷害2罪,將讓林男面臨最重5年的刑責。

▲高嘉瑜男友林姓男子被拘提到案,將面臨4罪,最重5年有期徒刑。(圖/翻攝畫面)

新北檢證實,30日下午分案調查後,晚間8點30分緊急通知高嘉瑜到新北地檢署製作筆錄,約1小時製作完畢,高嘉瑜確定對林男提起傷害、妨害秘密等告訴。

檢方則認為,林男並涉犯私行拘禁、強制等罪,犯罪嫌疑重大,有搜索必要,晚間10點20分向新北地方法院聲請搜索,新北地院於深夜11點25分核准搜索票。另因林男居無定所,且有事實有逃亡之虞,另有事實足認有滅證或勾串證人之虞,因此依刑事訴訟法規定,簽發拘票。

加上30日一整天,媒體大篇幅報導,為保全證據及防林男逃亡,搜索票、拘票立即交給新北市板橋分局執行,1日凌晨1點50分警方在板橋一家飯店內,將林男拘提到案,並搜索包括飯店房間、板橋民族路上的老家,查扣手機、IPad平板、備分豆腐隨身碟、錄音筆等物品。

檢方強調,查扣的林男手機、硬碟等物品,會以密件方式彌封處理,除承辦人外,不得向任何人洩漏,以維護被害人隱私及避免造成被害人二度傷害。

林男被控私行拘禁、傷害、妨害秘密、強制等4罪,私行拘禁部分,將面臨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9000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強制罪部分,依法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9000元以下罰金。私行拘禁及強制2罪皆為公訴罪,雙方都不得撤告。

犯傷害罪則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萬元以下罰金。妨害秘密部分,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萬元以下罰金。

★ 拒絕暴力!請撥打11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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