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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吃人妻!消防員刪對話紀錄 法官批滅證判賠40萬

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桃園市1名陳姓已婚消防隊員,2018年支援選務工作時結識陳姓人妻,兩人進一步展開交往,多次前往新北、桃園汽車旅館開房間;前年9月間,陳男發現東窗事發,他決定斷絕聯絡,但陳女與苗姓丈夫以離婚收場;苗男認為配偶權受損,遂提告求償100萬元,一審法官判陳男應賠40萬元;陳男不服提起上訴,高等法院痛批陳男滅證翻供,毫無悔意,因此駁回其上訴,全案確定。

據了解,桃園市消防局陳姓隊員,2018年底支援選務工作時,結識育有2子的陳姓人妻,兩人透過LINE傳情,還多次約在林口、桃園汽車旅館性交;2019年9月間,吳姓妻子發現2人姦情,陳男竟假意斷絕聯絡,改用其他通訊軟體聯絡,每月至少發生3次性行為;去年7月20日,苗男發現妻子存有與陌生男子曖昧對話截圖,始知自己被戴綠帽,苗男認為,陳男破壞他的婚姻,憤而提告求償100萬元。

▲陳姓消防員與陳姓人妻發生外遇遭判賠40萬元。(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桃園地院根據錄音譯文及陳女證詞,認定陳男確實侵害苗男配偶權,雖然桃園市消防局小隊長到庭說明陳男工作時間及內容,但小隊長無法隨時掌握陳男行蹤,未能成為有利認定;法官考量苗姓夫妻婚齡、小孩及雙方資力等條件,判陳男應賠精神慰撫金40萬元。

陳男不服提起上訴,並表示苗姓夫妻婚姻早有裂痕,他與陳女聊天內容是分享家庭生活及育兒經,自己是遭到苗男設局陷害;陳男還說,對話截圖沒有他的圖像,名稱亦是遭人偽造,當時他任職的第一救助分隊,內部規範出勤時間為日間90秒、夜間120秒,他無任何缺勤紀錄,亦無擅自外出或離開值勤崗位超過30分鐘等行為。

法官勘驗對話紀錄後發現,陳男曾傳送「我了解事情輕重,但可以先請您高抬貴手嗎?我知道您現在很生氣,很難過,我也知道我影響了您的生活,我也深感後悔,而我也有家庭,可以自私地請求原諒嗎?也保證不會再有任何的往來,希望您能高抬貴手原諒」等訊息。

苗男質問:「玩人妻有想過結果嗎?」,陳男則回:「我們只是一時的意亂情迷,真的萬分對不起」、「我已經知道嚴重性和後果了,所以對您萬分抱歉,也自私地懇求你原諒,因為我讓兩個家庭遭受影響,也因為不想影響家人,所以在此懇求先生您,對不起,拜託您了!」,而且陳男第一時間並未否認截圖是偽造的。

吳姓妻子供稱,丈夫刪除自己和陳女的對話紀錄,陳女亦證稱,對方夫妻曾要求她刪除對話;高院認為,陳男刻意湮滅證據、想藉以擺脫責任;法官痛批,陳男明知陳女有家庭,竟逾越一般男女交往分際,因此駁回其上訴,全案不得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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