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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山之亂倒台!拒降調提覆審成功 林志誠:謝謝大家關心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林志誠向保訓會提出覆審成功,將恢復原有警監四階職務。(圖/記者李依璇攝影)

▲林志誠向保訓會提出覆審成功,將恢復原有警監四階職務。(圖/記者李依璇攝影)

台北市松山分局去年發生黑衣人闖入派出所砸毀電腦事件,事後分局長林志誠遭降調至勤務指揮中心主任,但他認為自己是受到脅迫,才會簽署自願降調同意書,去年5月間提出覆審,保訓會認定原處分於法不合,因此予以撤銷,警政署須在4個月內恢復林志誠原有職等;對此,林志誠表示:「謝謝大家關心,請容許我保持低調。」

據了解,去年4月16日凌晨2時許,松山分局楊姓教官行經分局對面酒吧,並以三字經怒斥徐權,對方一行人誤以為他是工地工人,一路追打到中崙派出所,不但砸毀電腦,還推倒椅子、紅龍柱,現場惡煞超過10人,僅徐權被依毀損公物罪起訴,其餘8人則依社維法逕行裁罰,旁觀2人裁定不罰。

事後松山分局長林志誠遭指處理不當、有辱警譽,4月27日他自請處分,並表示願意接受調職,並簽具自願降調同意書,台北市警局隨即將林志成降調至勤指中心主任,警政署亦同意職務調整案,經台北市長柯文哲核定後,4月30日發布派令,並於5月11日送達生效。

10天後,林志誠認為,自己是受到脅迫,才同意降職一事,因此申請撤回降職同意書,並於5月27日提出覆審;保訓會認為,林志誠在北市府送達合法派令前,已提出撤回自願降調同意書,北市府卻直接忽視,照樣發布人事命令,原處分於法不合,應予撤銷,並回復林志成原有職務或與原職務相當(警監四階)之職務。

對此,警政署表示,尊重保訓會決議,並配合台北市政府妥適處理,最慢4個月內會有結果;不過,林志誠官復原職等,除直轄市分局長外,警監四階職務包括縣市副局長、警政署專委、航警、國道、鐵路警局主任秘書以及直轄市刑大大隊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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