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昱孜、陳弘逸/台南報導
台南都市傳說「東哥」又出事!在鹽行派出所露鳥遭判刑。(圖/翻攝google map)台南地區知名人物「東哥」又出事了!「東哥」去年3月前往永康分局鹽行派出所領回遺失物時,不僅將警員卷宗藏進衣服,甚至當眾脫褲「露鳥」,被報請檢方偵辦。台南地方法院近日判決出爐,依隱匿公務員職務上掌管之物品罪,判處「東哥」有期徒刑2個月。全案可上訴。
領回遺失權狀竟藏匿卷宗、當眾露鳥
判決書指出,「東哥」去年3月29日凌晨,無故將自己所有的6張土地所有權狀棄置在永康分局鹽行派出所。隔日凌晨,他再次前往派出所,值班警員欲發還權狀,依規定準備「拾得物卷宗」要求他簽名,豈料他竟趁隙將其藏進自己的上衣內,並拒絕交還給員警。
「東哥」下秒竟在派出所內,自行脫去內、外褲,裸露出生殖器,現場員警見狀立即蒐證並制止,隨後由永康分局報請台南地檢署偵查起訴。
「東哥」是台南當地知名人物,過去曾經在人行道上曬600萬現金,引起眾人側目。(圖/資料照片)法官批無視法治 考量其背景從輕發落
台南地院審理時,「東哥」坦承犯行,但強調為保存證據供檢察官調查,但法官認為,李男高職畢業,理應知曉不能隨意隱匿公務文書,更不能在公共場所裸露,依隱匿公務員職務上掌管之物品罪與公然猥褻罪,從一重罪論處,判處李男有期徒刑二個月,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事實上,「東哥」在台南可以說是知名人物,過去曾因一顆煎餃燒焦連續4天大鬧攤商,還曾經怕「錢發霉」在人行道曬600萬現金,甚至為追求女警立遺囑,屢次登上新聞版面,這次又因在派出所露鳥惹議甚至吃上官司,又再次引起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