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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李婉鈺被罵「愛情騙子」!劉建國求償50萬慘3連敗

政治中心/藍詩孟報導

陳斐娟曾在貼文中指稱劉建國是「愛情騙子」,遭對方提告。(圖/資料照)

▲陳斐娟曾在貼文中指稱劉建國是「愛情騙子」,遭對方提告。(圖/資料照)

三立政論節目《54新觀點》前主持人陳斐娟過去曾是電視台主播,在2017年她專訪完前議員李婉鈺後,在臉書發文痛批立委劉建國「其實是愛情騙子」等語,遭劉建國提告;不過高等法院更一審認為,批評民意代表「愛情騙子」屬於可受公評之事,因此第3度判決劉建國敗訴。

李婉鈺過去曾和劉建國交往,2016年更在臉書曝光一張床照,被認為枕邊人就是劉建國,引發討論。不過雙方對這段感情看法不同,李婉鈺認為兩人會結婚,劉建國卻只發表聲明表示「有交往過」,之後雙方戀情也不了了之,直到李婉鈺接受陳斐娟專訪時才再度提及此事。

劉建國和李婉鈺過去曾交往,但雙方對這段感情的看法不同。(圖/翻攝自臉書、資料照)

▲劉建國和李婉鈺過去曾交往,但雙方對這段感情的看法不同。(圖/翻攝自臉書、資料照)

陳斐娟事後在臉書發文,指稱劉建國是「愛情騙子」,讓劉建國不滿發文提告,認為陳斐娟已損害他的名譽、造成負面觀感。對此,陳斐娟表示,當初是聽到李婉鈺說「有被騙感覺」,才會對劉建國做出「愛情騙子」等評論;而劉建國則要求她賠償50萬元的精神撫慰金,並臉續3天在臉書刊登道歉啟示。

不過高等法院昨(26)日第3度判決劉建國敗訴,法官指出,民意代表個人感情是否有欺騙、不忠行為,影響選民對民代的道德、品格與誠信等判斷,屬於可受公評之事,即是陳斐娟貼文內容讓劉建國感到難堪,也應當保障其言論自由,因此判決劉建國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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