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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智母是包租婆!2兄弟盜領千萬租金 胞姊怒告偽造文書

記者楊忠翰/基隆報導

湯姓兄弟提領失智母親存款1千萬元,遭姊姊一狀告上法院。(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湯姓兄弟提領失智母親存款1千萬元,遭姊姊一狀告上法院。(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基隆市1名湯姓老婦,從過世丈夫繼承多處房產,並承諾將房子贈與2名兒子,但租金仍歸自己所有;2015年間,湯婦因年事已高而失智,2名兒子竟冒領1千萬元存款,後來湯婦因病逝世,女兒發現弟弟惡行,憤而提出告訴;基隆地院認為,2名兒子罪證明確,遂依偽造文書罪分別判2人1年10月徒刑。

檢警調查,2015年間,湯婦中風後引起併發症,醫師診斷為中度失智,欠缺正常辨事能力,2名兒子卻持她的存摺及印章,分8次提領1千萬元;後來湯婦因病逝世,大女兒清點後發現,母親存款短少1千萬元,而且是2名弟弟領走,認為2人已侵害繼承權,而且涉犯偽造文書罪,憤而提出告訴。

大兒子應訊時供稱,2015年3月間,母親中風行走不便,遂吩咐他與弟弟代為提款;大兒子律師表示,2015年12月間,湯婦被診斷出有失智症,但依照阮姓看護供詞,同年3月湯婦意識清醒,而且依照遺產分配協議,內湖房產所有權及房屋租賃關係均屬於兩兄弟,因此2人領取自身租金,主觀上並無偽造私文書犯意。

小兒子則辯稱,他提款時母親意識清楚,欲將內湖租金分給兄弟2人,各為5百萬元;2009年分割遺產協議時,曾提及房產租金問題,按照協議內容是兄弟2人所有,代書是姊姊所找,倘若協議內容有問題,當初姊姊怎麼可能同意。

法官調查,2015年1月間,湯婦中風並罹患失語症,生活起居需人照顧,雖然可以自行下床,但行動未達正常程度,同年又被診斷出失智症,對於親人辨識度低,出院後身心狀況反覆,難以認定湯婦同意2兄弟提款;大女兒亦證稱,她曾向代書反映租金部分,但對方表示實際狀況無須與協議內容相符,10多年來租金均是由母親收取。

法官認為,阮姓看護嫁給大兒子,兩人有其利害關係,證詞難以採信,而且2兄弟未曾針對租金交付給母親一事提出疑義,卻在母親失智後提領鉅款,此舉有違經驗法則,認定2兄弟觸犯偽造文書等8罪,分別判處10月徒刑,合併應執行1年10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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