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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名道姓!不滿老師染指前女友 男學生發限動罵垃圾

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曹男在IG辱罵老師垃圾遭判1萬元罰金。(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曹男在IG辱罵老師垃圾遭判1萬元罰金。(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台北市1名曹姓男子,先前在餐飲學校就讀時,因不滿劉姓老師與前女友發生性行為,遂在IG發布限時動態,不但直接點名劉老師,還痛批「犯賤的垃圾」、「臭狗」等字句,事後劉老師提出告訴,台北地院依公然侮辱罪判曹男1萬元罰金,劉老師進一步求償20萬元,法官判曹男及其父母連帶賠償3萬元,並要求曹男在IG刊登道歉啟事5日,全案仍可上訴。

檢警調查,前年1月間,曹男仍在餐飲學校就讀時,因不滿同校畢業的劉姓老師,竟與自己前女友發生性行為,遂在IG限時動態發文,除直接點名劉老師外,還痛批「犯賤的垃圾」、「臭狗」、「很爛的爛人」、「你只是個會調酒拉妹的社會敗類」等字句,劉老師經友人告知後得知此事,遂提告曹男公然侮辱罪。

法官認為,曹男罪證明確,遂依公然侮辱罪判他1萬元罰金;劉男再提告求償20萬元,並要求曹男在個人IG刊登道歉啟事;曹男同意刊登道歉啟事,但他認為求償金額過高;法官審酌雙方身分、資力等條件,加上曹男犯案時尚未成年,遂判他及父母連帶賠償劉3萬元,並在個人IG刊登道歉啟事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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