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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被分手!要求前女友新歡出面 醋男持刀猛刺腹部

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莊男與江女分手後,竟持刀將對方新歡砍成重傷。(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莊男與江女分手後,竟持刀將對方新歡砍成重傷。(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新北市三芝區1名莊姓男子,先前與江姓女子分手後,不斷傳訊要求洪姓新歡出面,雙方約在一處社區中庭談判,莊男竟持刀猛刺對方腹部,導致洪男臟器外露,經緊急手術後才保住一命;士林地院認為,莊男使人受重傷未遂,遂判他3年10月徒刑。

檢警調查,前年10月13日晚間8時許,莊男傳訊息給江姓前女友,內容提及「假如你男朋友這麼孬種以後怎麼保護你,叫洪先生把東西拿過來,他個人可以扛,我現在給他機會出來面對,他媽的我就會砍死他,答應我你一輩子都會深愛她,不會欺負她,幫她還清全部金錢債務,我會真心祝福你們白頭偕老!」等字句。

莊男還指名新男友出面,代為返還個人物品,當洪男現身社區中庭時,莊男隨即持刀猛刺對方,洪男當場不支倒地,莊男仍不斷揮砍,直到江女現身,莊男才逃離現場;洪男全身多處刀傷、臟器外露,經送醫搶救後才撿回一命。

洪男指控,莊男持刀砍殺,還揚言要讓他死;莊男辯稱,他擔心江女安危,才會帶刀赴約,洪男先攻擊他的頭部,讓他當場失去理智,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莊男律師指出,莊男體型壯碩,倘若故意傷人,洪男不可能倖免於難,因此莊男僅是觸犯普通傷害罪,案發後莊男曾就醫,被診斷罹患情感性精神病,請求依法酌減其刑。

法官指出,案發前莊男一再要求洪男出面,還回覆江女:「請妳放心啦!我不會自殺!」;再者,根據心理衡鑑結果顯示,莊男判斷能力大致正常,知道殺人會判刑入獄,亦有入獄心理準備,莊男行為並未因精神障礙或心智缺欠而受影響,不得依法減刑。

法官認為,莊男恣意持刀揮砍洪男,還猛力刺擊腹部,明知此行為將造成他人重傷害,所幸江女及時協助送醫,洪男才得以倖免於難,考量莊男犯後否認犯行,又未與洪男達成和解,遂依犯使人受重傷未遂罪判他3年10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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