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0:00 0:00

男挨告性侵「她很享受」被打臉「全程很痛」 判刑3年2月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女方駁斥陳男的「兩情相悅」說,強調自己從頭到尾都很痛,也極力掙扎且喊「不要」。(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女方駁斥陳男的「兩情相悅」說,強調自己從頭到尾都很痛,也極力掙扎且喊「不要」。(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一名女子和陳姓男性友人到台北市信義區夜店玩樂,女子事後控訴,陳男利用她酒醉,帶她到住家性侵得逞,她痛醒後才發現。陳男則辯解女子自稱「很享受」,以為2人你情我願。一審、二審皆判陳男有罪,依強制性交罪判處3年2月有期徒刑,案件上訴三審,最高法院駁回,全案定讞。

根據判決,2019年5月間某日,陳男和女性友人到夜店玩樂,凌晨2人搭車返回陳男住處,女子因酒精作用,躺在床上準備睡覺,未料卻被陳男趁機性侵得逞。過程中女子一度痛到醒來,極力反抗仍無法掙脫。

事後女子對陳男提告,陳男辯解,當時氣氛很好,女方也有主動,還自稱很舒服,他認為2人完全是合意。但女方強調,她喊「不要」,也極力掙扎,但仍被得逞,過程中相當疼痛。

一審新北地方法院認為女方證詞始終一致,2人也認識多年,也沒有理由誣指性侵,反觀陳男不僅為滿足個人私慾,犯後且未有反省並取得諒解,依強制性交罪判處陳男3年6月有期徒刑。

二審高等法院考量陳男認罪,也積極尋求和解,但尚未獲得女方原諒,因此改判3年2月有期徒刑。

★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加入 @setn 好友

【94要賺錢 贏家方程式】台股下周能夠反攻嗎?
大數據推薦
【#直播中LIVE】傅崐萁率藍委訪中 行前記者會
熱銷商品
三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為了提供更好的閱讀內容,我們使用相關網站技術來改善使用者體驗,也尊重用戶的隱私權,特別提出聲明。
了解最新隱私權聲明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