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賓士中彈男告別式!母怒控警不聞不問 中和警:絕無此事

記者游承霖/新北報導

警方朝拒檢的賓士車開槍,卻不慎擊中後座鐘男。(圖/翻攝畫面)

▲警方朝拒檢的賓士車開槍,卻不慎擊中後座鐘男。(圖/翻攝畫面)

新北市中和上(3)月10日發生警匪追逐,造成賓士車後座的27歲鍾姓乘客頭部中彈,家屬放棄急救並進行器官捐贈;家屬今天(4日)在板橋殯儀館舉辦告別式時,鐘母出面控訴中和警方事發後至今近1個月,完全沒有道歉,更是不聞不問,對此,中和警方則澄清,事發後積極協助關心家屬,從分局長到派出所長以及執法警員,均曾到靈堂捻香致意與慰問,並無不聞不問之說。

家屬為鐘男今天(4日)上午11時,在板橋殯儀館舉辦告別式,鐘母在律師陳佳鴻陪同下受訪表示,曾夢到兒子託夢表示「媽媽,我頭很痛,非常想念母親」隨後話鋒一轉,怒控警方與當時開車的31歲林姓男子今天都沒到場。

鍾男送醫搶救後,院方評估存活率很低,即使救活恐怕也成植物人。(圖/家屬提供)

▲鍾男送醫搶救後,院方評估存活率很低,即使救活恐怕也成植物人。(圖/家屬提供)

鐘母接著說,就算警方道歉,對她來說也已毫無意義,整個分局除了派出所長曾幫忙聯絡住宿外,完全不聞不問,連句道歉都沒有,最後她也表示,如今只希望司法能夠還給兒子一個公道、清白。

律師陳佳鴻則提出警方執法上的3個有問題之處,首先本案為交通肇事逃逸事件,開槍並非最合法且洽當的方式,其次,警員若要制止車輛向前進,應該是對車輪、引擎,而不是對駕駛員甚至是乘客,用槍是否有問題,會再請地檢署調查,最後,警員邊跑邊開槍,不但不符合用槍時機,也違反警械使用條例,並非最穩妥、安全的射擊方式。

鐘母怒控警方至今不聞不問。(圖/翻攝畫面)

▲鐘母怒控警方至今不聞不問。(圖/翻攝畫面)

陳佳鴻指出,目前已對該名開槍警員向新北地檢署提出《過失致人於死》告訴,後續也將視刑事告訴結果,提出國賠或其他民事賠償等動作;他也希望,可以透過本案,讓警械使用條例草案可以迅速完成修法,也希望這樣的事情是台灣最後一件,不要再有類似案件發生。

中和分局則表示,本案執法過程中造成鍾民受傷往生,深表遺憾,將持續關懷、協助家屬處理後續事宜;家屬對認真執勤員警提告,雖感到遺憾但仍予以尊重;對於林嫌駕駛當下持續駕車試圖衝撞逃逸,視公眾生命如草芥,員警為防止危害持續及擴大,保護他人生命安全,依法開槍喝止,實屬在危急狀況下不得已之必要作為,現為求慎重公允,本案已由警察局刑警大隊主動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中,分局也將全力配合司法調查,釐清責任歸屬。

律師陳佳鴻認為警方執法有3個錯誤。(圖/翻攝畫面)

▲律師陳佳鴻認為警方執法有3個錯誤。(圖/翻攝畫面)

中和分局也強調,案發後從隔天起,分局長、副分局長、督察組長、所屬的中原派出所長,至少6度對家屬提出關懷,分局長更曾親自帶著派出所長與開槍警員到鐘男靈堂前捻香致意,絕無不聞不問之說。

回顧事發經過,上(3)月10日深夜11時許,31歲林姓男子駕駛懸掛偽造車牌的賓士車,搭載21歲藍女、29歲洪男及27歲鍾男要前往永和一間酒吧飲酒聊天,行經中和中正路、南山路時,遇上警方盤查,林男見狀拒檢加速逃逸,更衝撞民眾車輛,中和警方見狀,從後方連開3槍,造成後座鍾姓男子中彈,送醫搶救多日後,家屬選擇放棄急救,進行器官捐贈。

鐘母在律師陳佳鴻陪同下出面受訪。(圖/翻攝畫面)

▲鐘母在律師陳佳鴻陪同下出面受訪。(圖/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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