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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度酒駕遭逮!工人鬼扯前晚只吃薑母鴨 將挨罰18萬

記者游承霖/新北報導

警方對郭男實施酒測。(圖/翻攝畫面)

▲警方對郭男實施酒測。(圖/翻攝畫面)

就是抓不怕!新北市永和一名郭姓男子,過去已有6度酒駕紀錄,卻依舊學不乖,昨天(12日)上午,前往工地上班途中,行經環河西路、保生路口停等紅燈時,見到警方站在路邊,一時心虛下,刻意將車輛往內側車道閃避,反倒引起警方注意,將他攔下進行酒測,發現酒測值達0.16mg/L,第7度酒駕遭逮,而他宣稱是前一晚吃薑母鴨所致,警方對此說法持保留態度,當場依酒後駕車、無照駕駛予以告發,並移置保管車輛,恐將面臨至少18萬元以上罰鍰。

據了解,在工地打零工的48歲郭姓男子,分別於88、90、97、100、103及106年都有酒駕紀錄,駕照早已被吊銷卻依舊無照上路,昨天(12日)上午7時許,騎車外出上工,行經環河西路二段、保生路口,正在停等紅燈時,卻見到路邊站著警察,一時心虛下,死命鑽車縫,躲到內側車道的汽車旁,而整個過程全被警方目擊,更覺得他十分可疑於是上前攔查。

警方對郭男實施酒測。(圖/翻攝畫面)

▲警方對郭男實施酒測。(圖/翻攝畫面)

警方要求他配合到路邊酒測,酒測值達0.16mg/L,後續清查更赫見他過去已有6度酒駕上路紀錄,儘管他連忙喊冤表示,自己只有前一晚只有吃薑母鴨,不知為何會超標,但警方對他說法持保留態度,仍依無照騎車上路,當場對他依酒後駕車、無照駕駛予以告發,並移置保管車輛。

永和警方表示,立法院已三讀通過「酒駕三法」,正式於今年3月31日公布實施,其中針對酒駕者百分之三十五以上均為自制能力低下之「累犯」,道交處罰條例第35條之1及刑法第185-3條修正加重處罰酒駕累犯。

永和警方說,郭男屬於累犯,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後,若汽機車駕駛人10年內第2次酒駕,加重罰鍰機車駕駛9萬元、汽車駕駛12萬元、第3次以上則依前次所處罰金額加罰新臺幣9萬元,也就是至少18萬元起跳,另還要吊銷駕駛執照,公路主管機關還可以公布酒駕累犯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

永和警方也提醒,常見酒駕狀況有,「住得近」、「想抄小路躲警察」、「自恃喝得不多不會超標」、「前晚喝認為酒應該退了」、「以為警察白天不會攔查」,針對這部分,警方除夜間路檢稽查外,都會派員機動於熱炒店、薑母鴨、KTV或卡拉OK等等易發生酒後駕車場所周邊注意有無喝了酒還要碰車的駕駛人重點攔查,白天也會在路口觀測有無宿醉上路的駕駛。

永和警方從今年至今,共計取締酒駕30件,也再次呼籲民眾,飲宴難免,但應善用「指定駕駛」、「代客叫計程車」及「代客開車」等措施,喝酒就不要再碰方向盤或機車手把,以免鑄下大錯悔不當初。

警方發現工人刻意遠離警方,行為十分可疑。(圖/翻攝畫面)

▲警方發現工人刻意遠離警方,行為十分可疑。(圖/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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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未成年請勿飲酒,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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