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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美碩士男「有好工作」!拒返台服兵役 下場出爐

記者游承霖/高雄報導

陳男未返國服兵役,遭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示意圖/翻攝畫面)

▲陳男未返國服兵役,遭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示意圖/翻攝畫面)

高雄一名28歲陳姓男子,出國留學攻讀碩士,明知出境在國外就讀研究所碩士班最高年齡以27歲為限,卻遲遲未返國服兵役,父親更代為辯稱「兒子在美國有好工作已不打算回國」等語,高雄地院審理後,依妨害兵役罪嫌,判陳男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

判決指出,陳男2015年9月27日核准出境就學,明知自己是役齡男子,須接受徵兵,且出境在國外就讀研究所碩士班最高年齡以27歲為限,卻逾期未歸,經高雄市政府苓雅區公所寄發催告返國接受徵兵處理函給陳男的父親後,又在同年5、7月份兩度寄發役男徵兵檢查通知書。但陳男始終未返國,而遭高雄市府函送偵辦。

檢方傳喚陳男出庭時,陳男依舊未返國;至於陳父則表示,自己有告知兒子要返國接受徵兵,但兒子美國有好工作已不打算回國等語,檢方偵結後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將陳男起訴。

高雄地院審理後認為,陳男明知服兵役是役齡男子應盡的義務,前以求學之名申請核准出境後,屆期竟滯留國外不歸,而未如期返國接受徵兵處理,經兵役行政單位催告後猶置之不理,不僅妨害國家對於兵役事務有效管理,且破壞國家對於徵兵制度執行公平性,損及潛在國防動員兵力,所為實不足取,因此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3條第7款妨害役男徵兵處理罪處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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