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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調查「華視誤播」聲明:最高可罰2百萬、提改善計畫

記者簡浩正/台北報導

華視上午誤植戰爭訊息,主播也進行道歉。(圖/翻攝華視)

▲華視上午誤植戰爭訊息,主播也進行道歉。(圖/翻攝華視)

華視新聞今(20)日上午晨間新聞播報時,出現「新北市遭共軍導彈擊中,台北港艦艇爆炸、設施、船舶損毀」、「板橋車站疑似遭特攻縱火施放爆裂物」等快訊跑馬燈消息,事後確認錯誤,引發熱議。對此,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晚間表示,最高可處200萬元罰鍰,將要求華視提出自律內控及營運改善計畫。

NCC表示,華視新聞資訊台(華視)今(20)日上午7時許,於晨間新聞節目畫面下方快訊播出戰爭及防災相關訊息,涉有違反廣播電視法第21條第3款不得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規定之虞,NCC已於今日下午赴華視瞭解,並啟動行政調查程序。

依據華視說明,該公司接獲新北市政府消防局公文後,於4月19日製播「111年全民防衛動員暨災害防救(民安8號)演習」的主播報導新聞預錄畫面(含提供演習之快訊),惟華視昨(19)日錄完影後,未重置跑馬快訊的連結路徑;今(20)日製播上午7時「華視晨間新聞」節目前,相關負責人未妥善檢視跑馬資訊是否正確,在播出後也未立即發現錯誤。對此,華視除以插播式字幕及主播口述澄清致歉外,針對誤刊事件已於今(20)日16時召開自律委員會,將依據會議決議儘速對外說明並檢討相關流程,以確保未來不再發生類似事件。

誤刊事件發生後,NCC陸續接獲民眾檢舉,截至目前為止,NCC已受理相關陳情案10件,本案疑涉有違反廣電法第21條第3款之虞,依照同法第43條最高可處200萬元罰鍰。後續NCC將依循標準作業流程,排入NCC「廣播電視節目廣告諮詢會議」討論,藉由專家學者、公民團體及實務工作者所共同組成之諮詢委員提供專業意見,以作為NCC後續裁處之參考。另涉及營運部分,將要求華視提出自律內控及營運改善計畫

NCC再次呼籲,電視媒體為社會大眾知悉新聞資訊與公共事務的重要管道,電視內容對社會影響至為廣大,除應落實事實查證規定,亦應加強內控機制,提供正確資訊,以維護閱聽眾之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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