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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妻抓淫亂尪外遇!「小三小四都男人」她和他聯手出征反擊

記者羅欣怡/桃園報導

桃園人妻發現丈夫外遇,小三、小四都男的,最後和小三聯手上法庭。(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桃園人妻發現丈夫外遇,小三、小四都男的,最後和小三聯手上法庭。(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桃園陳姓人妻發現結婚14年的丈夫外遇,一查不但發現小三是男的,甚至還有小四郭男的存在,人妻在和小三談判後,決定要給花心丈夫一個教訓,兩人聯手出擊,由人妻出面向丈夫求償3百萬元,小三則是出庭作證。桃園地院審理後,判人夫應賠償妻子40萬元,小四也需連帶賠償其中的20萬元。

判決書中指出,陳姓人妻和丈夫婚後育有一女,但卻發現丈夫外面有小三,於是她案中調查,讓她驚訝的是,所謂的小三竟然是個男的,最後雙方約出來談判,小三彭男不但全盤托出,甚至加碼爆料還有個小四郭男的存在。小三坦承他和陳女的丈夫是在同志交友網站上認識,交往將近1年的時間,發生過30次的性行為,人夫還曾經找來小四一起「3人行」。

不過對於小三的指正,人夫辯稱只是單純的好友關係,兩人談話百無禁忌,是彭男單方面存有好感,之後因為和妻子感情不睦分居,才會住進郭男的家裡,3人並沒有發生性行為,一些比較露骨的對話也都只是安撫情緒等內容,根本不足以作為侵害配偶權的證明。

不過法院勘驗人夫和小三的對話紀錄,發現人夫曾對彭男說,「我感情也沒有放很深,但是我知道你的存在」、「我愛你,老婆對不起,老婆我錯了」、「我也有對你放真感情,不管你相不相信也好」,甚至在對方詢問「我心癢癢了,皇上要翻牌召見嗎?」時,回答「我也很想,皇上被太子牽住」。

法官根據以上種種證據,認定人夫與小四林男應有交往將近1年的事實,確實侵犯人妻的配偶權,最終判林男應賠償40萬元,其中20萬元郭男應負連帶賠償之責,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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