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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美撈火鍋店金魚「當擲筊重摔」!觸法片掀怒 動保處要查

社會中心/施郁韻報導

魚缸內的金魚被重摔回缸內,行為離譜引發眾怒。(圖/翻攝自Dcard)

▲魚缸內的金魚被重摔回缸內,行為離譜引發眾怒。(圖/翻攝自Dcard)

台中市近日傳出有網美和一群好友在某間火鍋餐廳用餐時,居然將外頭在魚缸內的金魚撈起,嘻笑大喊「要擲筊」後,再將魚重摔回缸內,行為離譜引發眾怒。對此,台中市政府指出,該行為已經觸法,目前動保處已派員到餐廳了解狀況,並將請行為人到案說明,若導致動物死亡,最高可罰200萬罰金。

一名網友近日在Dcard上轉貼某網美的IG限時動態,影片中可見到,網美和一群朋友發現店家在門口飼養觀賞用寵物魚,竟徒手將魚撈起,並將魚放在石椅上,接著網美還笑著高喊「要擲筊」,再徒手抓起3條魚,上下擺動幾次以後,在高點將魚重摔回魚缸內。

某網美和一群朋友在火鍋店外,竟徒手將魚撈起,並將魚放在石椅上。(圖/翻攝自Dcard)

▲某網美和一群朋友在火鍋店外,竟徒手將魚撈起,並將魚放在石椅上。(圖/翻攝自Dcard)

影片中還有另名女友人拿著手機錄影,完全沒有制止,反而嘻笑起鬨「要擲筊」、開心喊著「等一下要標我,看起來超好笑~」、影片被轉貼到Dcard後掀起眾怒,網友們紛紛留言譴責「超級沒有公德心,一點品德都沒有。」

對此,台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23日指出,目前還未接獲報案,但已派員至店家了解情況,若有行為人的資訊也可提供,動保處將請行為人到案陳述意見。動保處也提醒,該影片行為已違反動物保護法第6條,不得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故意傷害動物造成動物受傷,可依同法第30條處1萬5000元至7萬5000元新台幣罰鍰。

動保處表示,若故意傷害致動物死亡,依動保法第25條最重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20萬元至200萬元罰金;而公開散布虐待動物影片供人觀賞,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3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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